当前位置:首页 > 红河长安 > 法学之窗

元阳县率先成立全州首家县级法学会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 2013/10/17

在县委、县政府和州法学会关心重视下,通过元阳县委政法委和县级各部门的积极筹备,2013年10月15日,元阳县法学会第一次会员会暨法学会成立大会顺利召开。目前,元阳县是全州首家成立法学会的县市。

州委政法委副书记、州法学会会长许翔,州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室主任、州法学会秘书长汪烈涛,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王树林,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联系政法工作的领导、县哈尼学会、县彝族学会、县傣族学会会长和县级政法部门主要领导出席会议,来自全县法学界、法律界61名会员参加了成立大会。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王树林,县政协副主席杨成林分别为县法学授印、授牌。
许翔副书记代表州委政法委、州法学会向元阳县法学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许翔副书记表示,元阳县法学会的成立,对推进法治元阳建设,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如何抓好县法学会的各项工作,许翔副书记要求:一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二要围绕一个中心,要把法学研究和法律工作的关注点始终放在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上,切实发挥法学研究服务中心工作的积极作用;三要树立一种风范,就是要牢固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范;四要发挥一个作用,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不断增强法学会自身的活力和凝聚力。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王树林书记强调,全县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要努力提高法学研究水平,不断推进法治元阳建设。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切实找准位置,正确履行职能。并提出明确要求:一要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大局,要牢固树立“立足元阳、研究元阳、服务元阳”的指导思想;二要紧密结合法律实践,做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不断推进理论创新;三要加强法学会制度建设,使县法学会成为“法治元阳”的一支重要力量;四要进一步加强自身政治思想、工作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努力把法学会建成全县法学研究全体会员的一个温暖的大家庭。
会议选举产生了县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32名、常务理事7名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各一名。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王树林同志被县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聘请为名誉会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谭智华被推举为县法学会第一届会长。县法学会已发展会员61人,主要由县级政法机关、县委党校、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等组成,会员中有一定数量的妇女、少数民族、人民陪审员、民主党派人事。(供稿:红河州委政法委 执法监督室 作者:元阳县委政法委)

阅读下一篇

开远市实现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推动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向边远贫困地区、村寨、和少数民族地区延伸,逐步实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农村地区的全覆盖,让更多的群众得到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以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民生需求。

返回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