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期间,石屏县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五个强化”创新普法工作新模式,取得明显成效。2010年、2013年先后两次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法治县创建先进单位”,今年又被中央宣传部、国家司法部评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
强化送法下乡,筑牢普法阵地。石屏县自2005年起开始“送法下乡”活动,连续12年组织公检法司农林水土等13家涉法涉诉涉农部门,抽调350多名工作队员深入农村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通过现场调解矛盾纠纷、现场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现场上专题法制课等方式,开展面对面,实实在在法律宣传活动。多部门既联动合作,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为老百姓解决许多迫在眉睫的困难和问题,受到老百姓的一致好评。12年来,“送法下乡”活动覆盖全县所有乡镇、村委会社区、自然村,行程30000公里,上专题法制课1426场,提供法律政策咨询5575人次,现场调解矛盾纠纷249件,指导、帮助村级调解组织调解民间纠纷673件,及时化解群体性事件8件,受教育群众达26.9万人次。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得到加强,表达合理利益诉求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得到提高,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得到巩固。
强化法治渗透,提升法律素养。精心打造“两大学法平台”,向广大群众进行法治宣传。在城区人群密集地段设立法治文化长廊,展示法治名人名言,以漫画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在县城中心地段文化广场设立法治宣传展板,展示公检法司工作情况,让市民随时了解法治信息。坚持“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与89家单位签订了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制。各执法部门充分利用自身资源,负责所涉及、所执行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任务,保证宣传的实效性。近五年来,各级各部门共发放宣传材料20万份,解答群众咨询26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30万余人次。
强化法治引导,丰富法律知识。加强普法阵地建设,拓宽法治教育渠道,大力打造“三大学法阵地”,开辟青少年学法新模式。在县污水处理场设立“青少年环保教育基地”,展示环境污染给人类带来的危害,让青少年实地观看污水处理全过程;在县青少年宫设立“青少年禁毒防艾基地”,介绍毒品知识,毒品对人类、社会、家庭造成的危害以及开展禁毒工作情况;在县看守所设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让青少年身临其境接受警示教育。共组织200余场次,3.9万余名青少年在教育基地接受了教育。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治教育机制,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并实行了学校聘请法治副校长制度,全县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率达100%。五年来,共为各中小学上法治课321场次,到校举行各类法治宣传活动500余场次。
强化学用效果,提高法治含量。为了充分调动学法热情,结合群众需求,在“六五”普法期间,我县结合实际,将常用法律法规、人民调解及治安防范等知识以通俗、易懂的 “三字经”、“四字经”、“法治格言”、“法治谚语”等形式,简单直白地向农民群体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并且编印成《法治宣传挂历》12万张,通过“法律进农村”、“三下乡”等活动免费发放到农村群众手中,使法治建设工作家喻户晓。编印《石屏县干部学法用法读本》、《石屏县中小学生法律知识问答》、《石屏县农村法律知识实用手册》等普法丛书6本7万余册、《法治宣传挂历》15万张,免费发放到群众手中,内容涉及群众工作、学习、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满足各类普法对象学法用法需求。在全县115个村委会(社区)成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和设立法律服务公示牌,实现应援尽援和农村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
强化法治熏陶,增强民众“免疫力”。以全县319支法治文艺团体为依托,创作法治文艺作品在城乡演出,用寓教于乐的方式传播法治精神,宣传法律信仰,普及法律知识。开辟普法宣传新阵地。投资3万元与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联办开设《法律纵横》栏目,全方位、多角度对典型案例、先进人物、法律法规等进行专题报道,扩大了法治建设的宣传面和影响力。利用文化广场大屏幕,于每晚七点半《新闻联播》后播放半个小时的法治节目,通过视频形式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案例和最新的法治信息,宣传内容每天更新,丰富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文化生活。五年来在法治文化广场开展了300多次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作者:石屏县司法局 李姝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