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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顺利完成组织2016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 2017/01/25

红河州认真组织全州国家工作人员参加2016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和考试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收到较好效果。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州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工作方案,制定印发了《红河州推广运用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考式系统实施方案》(红治州办〔2016〕7号),州委依法治州领导小组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联合州级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组织参加2016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工作的通知》(红法宣联〔2016〕1号),成立了由州委领导任组长的在线学法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州国家工作人员参加2016年度全省学法考试进行了安排部署。全州各地各部门认真按照《方案》和《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抓紧推进考试各项准备工作,积极组织学员参加了网络在线学法考试。
二、充分准备,精心组织
为及时解决学员在学法考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州司法局建立了全州学法考试服务QQ群,并邀请考试平台系统技术人员加入,按照省级要求,设立考试热线电话,随时为各地各单位学员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解答疑问,切实做好在线学法和考试工作的技术保障。各县市也按照要求建立了学法考试服务QQ群,弥勒市安排专人负责在线学法考试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各单位参考工作,解答账号分配、参加考试、数据上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针对考试出现的典型问题制作了《弥勒市在线学法考试管理员操作指南》、《关于人员调出调入单位的管理员操作指南》、《关于参加在线考试的注意事项》、《关于在线考试结束后报送数据的说明》等指导性文档在QQ群内共享,大大降低了操作难度,缩短了管理人员熟悉考试系统的时间。为提高考试质量,各单位各部门组织认真进行考前学习辅导,针对考试内容积极为学员准备复习资料,州委宣传部、州国税局、州司法局等为干部职工提供《宪法》、《党章》等考试资料,让干部职工提前学习、做好考试准备,确保考试取得较好成绩。
三、严明纪律,效果良好
各级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组、司法行政部门加强考试过程中的巡考工作,考试期间,河口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组织普法领导小组成员的人员对县属单位的在线学法考试进行了巡考,有效杜绝了作弊代考等现象。整个考试过程组织严密、管理严格、纪律严肃,达到了以考促学、学用结合的目的,有效地引导了国家工作有员增强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自觉性,进一步推动学法用法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了各级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截止12月31日,全州共有2376个单位(含下属单位),95996人报名参加在线学法活动,最终共有95288人参加了在线学法考试,其中,党员51087人、非党44909人,全州总参考率为99.26%;参考人员中合格95230人、未及格58人,考试合格率99.93%。(供稿:红河州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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