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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法院四举措认真做好安检工作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 2016/08/12

为维护法院正常的审判办公秩序,切实保障诉讼当事人和法院干警的人身安全,今年以来,红河中院法警支队着力强化安全检查工作,全面提高安全防范能力。1-8月间,共进行安全检查51060余人次,查处危险物品1件,没收管制刀具12把,制止当事人过激行为49人次,有效地保障了机关安全和审判秩序。
一是强化干警责任意识。组织全体司法警察,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法院安全检查工作规定和通知等文件,观看警务安全情境教学片,要求干警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的理念,不断强化“安全第一”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到当前法院安全形势严峻性,切实做好法院安检工作,保证机关安全。
二是严格执行安检规则。对所有进入法院的当事人进行身份核查,并予以严格登记,对公诉人、律师等依法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进行有效证件的查验和登记,安检率达100%。安检工作人员严格按安检规则规定进行安检,对限制物品和管制、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物品分别进行暂存和没收。
三是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加强法警队伍建设,每天安排4名安检人员负责日常安检,并加强对安检人员上岗前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安检水平;加大安防设施投资力度,配备X光机一台、安检门一个、手持安检器2个、执法记录仪一个、访客机一台(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识别系统),干粉灭火器、防爆脚叉、防爆胸叉、长棍、对讲机等一系列安防器材设备齐全。
四是提前制定防控预案。在做好日常安检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法警与业务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业务部门就可能有过激行为的当事人与法警提前做好沟通,以备安检人员做好重点防控,及时制定处理突发情况预案,牢牢抓住安检工作的主动权,将险情消灭在萌芽状态。(供稿:红河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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