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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偷儿”盯上你的“微信钱包”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 2016/05/11

日前,蒙自市检察院批捕了一名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与普通盗窃不同的是,嫌疑人陶某盯上的是“微信钱包”。
2015 年底,22岁的元阳男子陶某经人介绍到蒙自一家私人旅馆上班,包吃住、月新1500元,这对于一直生活在农村的陶某来说生活有了很大改善,但城市的灯红酒绿和快速节奏也刺激着陶某的神经,陶某也想像同龄人那样使用新款手机,于是便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了一部苹果6S手机,手机给陶某精神上极大的满足,但每月500多元的还款额也给他带来了巨大的压力。2016年1月的一天晚上,陶某独自一人守店时发现老板的手机放在前台充电,陶某就动了贼心,打开老板没有设置开机密码的手机,点开微信钱包里有604元的零钱,且还绑定了一张银行卡,欣喜之余的陶某迅速回忆起有一次老板曾经向他请教输入微信支付的方式,嫌疑人用记忆中的密码一试,显示输入转帐成功,陶某把手机上银行交易的短信提示删除后,把手机放回原位。十多天后,陶某看老板没有发现钱被自己转走,又故伎重演,从2016年1月至3月,先后9次趁老板不注意从微信钱包绑定的银行卡上转走了12200元用于挥霍。老板2016年3月16日到银行取款时才发现银行卡上少了钱,到开卡行查询打印出款的去向后,才到公安机关报案。陶某因涉嫌盗窃罪,目前已被蒙自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钱包电子化,资金虚拟化,选择方便快捷的网络支付已经成为人们的生活方式,如“支付宝”、“微信钱包”、“Apple Pay”等等,但也给资金安全提出了新挑战,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就是盯上了缺乏安全防范措施的手机支付,使用了缺乏安全意识的老板告知的密码,多次从网络盗走资金,虽然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陶某的必将是法律的制裁,但也警示我们,在使用电子钱包时要提高警惕,做好防范工作,不要轻易泄露密码,不要给“偷儿”可趁之机。(作者:李静、郭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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