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公证执业监督与指导,积极引导公证机构提升自律管理能力,扎实做好公证基层基础工作,更好地发挥公证职能作用,2013年,红河州司法局开展了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把全州公证机构建设成规范化公证机构。
3 年来,全州司法局和公证行业积极推进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州公证行业把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作为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深刻认识到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是提升公证行业整体形象、提高公证质量、提升公证公信力、促进公证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积极开展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促进全州公证事业全面发展。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红河州司法局先后下发《红河州司法局关于开展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验收和2015年公证质量评查工作的通知》《红河州司法局关于组织州级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验收和2015年公证质量评查工作的通知》,成立红河州司法局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验收和2015年公证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验收评查组,负责具体工作。各县、市司法局将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各公证机构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全面把握、全力抓好、逐项落实规范化建设的标准要求。三是大力支持,提供保障。州司法局和各县、市司法局大力支持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提供财力、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州司法局向公证机构拨付经费,各县、市司法局在公证机构的办公用房、办公设备、标识、标牌等规范化建设方面给予了大力保障,改善了公证机构办公环境和条件。四是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形象规范方面,各公证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在因地制宜、厉行节约、确保效果的原则下,做好形象规范工作。管理规范方面,以各项制度的建立、修改、完善为重点,做好管理规范工作。执业行为规范方面,各公证机构严格执行公证办理流程操作规范、公证书制作规范和公证质量监控操作规范。五是加强督查,严格考评。州司法局和各县、市司法局加强对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的督促检查。县、市司法局及公证机构联合进行了自查,红河州司法局进行了审核。对照组织保障、形象规范、管理规范、执业行为规范四个部分进行严格评分,13个公证机构都达到了合格以上标准。
经过3年的不懈努力,红河州公证机构建立健全公证形象规范化、执业行为规范化、管理规范化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全州13个公证机构如期基本建设成为“依法管理、运转有序、执业规范、形象良好”的法律服务机构。(供稿:红河州司法局 作者:刘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