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红河州司法局一直致力于加强公证员队伍建设,克服各种困难,全力依法充实公证员队伍建设,保持了公证员队伍数量在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有所增长。一是通过正常任职和考核任职两条途径,缓解决公证员人员不足的问题。二是协调返聘退休公证员继续在公证处执业。有的公证员退休后,州司法局积极动员他们发挥余热,退而不休,仍然在公证处执业,保持了公证员数量的相对稳定。三是做好储备,做好后备人才的发现、培养、储备工作。要求各县市司法局及公证处,在招录、调入公证处人员时,要把符合担任公证员的条件作为硬要求。今年 7月,选送 6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参加云南省公证协会组织的公证员任职前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考试合格。四是支持符合担任公证员条件的人员申请公证员执业证,及时充实到公证员的岗位。今年,已有 1名人员任职公证员,到公证处工作。
目前,我州 13个公证处共有执业公证员 33名,其中 4名具有办理涉外公证业务资格。 (供稿:红河州司法局 作者:刘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