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蒙自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通过四项措施完善规范司法行为,取得了实效。
一是制度建设保障规范司法
通过召开院党组会、部门会议和全院干警大会,在职权范围内对现有制度规范进行梳理和完善,进一步明确检察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制定了涉案财物管理制度、执法办案考评实施办法、律师查询会见与阅卷规定等 10个制度,不断健全检察机关规范司法机制,提高执法规范化。
二是案件评查提升规范司法
为提升案件质量,不断规范司法行为,该院对 2013年以来办理的 44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抽样评查,特别是对 2014年以来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做到了全覆盖、全评查、不遗漏,在评查中发现共性问题、特殊问题 10余类,经反馈后科室及时召开案件质量剖析会,直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存在的原因,提出解决的方案,达到规范司法行为的效果。
三是检务公开促进规范司法
把深化检务公开作为打造阳光检察、促进规范司法的重要措施,不断拓展检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通过门户网站发布重要案件信息 7条,法律文书公开 17份;通过短信平台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布检察业务工作情况通报 526人次;通过微信微博发布检察动态 66期,保障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逐步实现以公开促规范的效果。
四是检察业务引领规范司法
将检察业务考评与规范司法有机结合,在规范中推进业务,通过业务引领实现规范。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 16件 16人,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审查逮捕 159件 254人、审查起诉 212件 310人,接待来信来访并回复 70件 105人,业务和规范相结合做到“四个无”,即无错案、无超时限案、无违法违纪案、无被举报或投诉案。( 作者:蒙自市检察院 缪志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