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红河长安 > 法治红河

“360扫描•红河治安在身边”开播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 2015/05/05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公安机关舆论引导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省治安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加强我州治安部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切实提高治安部门社会沟通能力,为治安管理创造良好舆论环境,州公安局治安支队以郭声琨部长“发好公安声音、讲好警察故事”、黄明副部长“宣传向消防交警学习”为要求,坚持“枪杆子”、“笔杆子”一起抓,“实体仗”、“舆论仗”一起打,加强与媒体部门密切配合,积极谋划、主动作为。 4 月 8 日,红河州公安局治安支队与红河州广播电台签订广播合作协议,与红河州广播电台合办一档名为“ 360 扫描•红河治安在身边”专题栏目,力争发好治安声音,讲好治安故事,努力把全州治安部门新闻宣传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 360扫描•红河治安在身边”专题栏目定于每周 1、周 2、周 4早、中、晚三次定时在红河综合广播( FM101.4)“ 360扫描•红河治安在身边” 专栏中播出全州治安工作情况,并在红河交通广播( FM99.7、 FM87.5)滚动播出全州治安公益信息。
4 月 9 日,为有效提高全州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新闻宣传活动能力,提升治安民警在新闻宣传活动中组织策划、稿件采写质量,巩固媒体通联,提升宣传效益,推动治安部门新闻宣传工作发展,治安支队邀请到红河州广播电台副台长、主任记者蔡云翔同志为全州治安民警就如何开展广播新闻宣传作专题视频培训。培训紧密联系新闻宣传工作和公安工作实际,深入浅出,引人入胜,既有理论阐述,又有鲜活案例,对指导全州 13县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和 154个派出所的民警开展好公安新闻宣传,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实战性有了很大帮助。

阅读下一篇

红河县法院训提高基层妇女干部法制意识

通过《婚姻法》的讲解,广大妇女干部在提高对《婚姻法》知识理解的同时,深刻地认识到农村普遍存在的未到婚龄或未领取结婚证就同居生活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表示一定要加强学习《婚姻法》 ,遵守《婚姻法》 ,维护《婚姻法》 。

返回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