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盟志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2年9月。2004年12月成立州内行业第一个党支部。10余年来,盟志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从成立之初的4名发展到现在的33名,党员律师从成立之初的3名发展到8名,共青团员发展到7名。2005年,盟志律师事务所被省人大法工委和省法律建设网络中心指定为“工作重点联系单位”;2007年,被省司法厅评为“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目前,云南省律师协会贫困青少年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红河工作站,红河州民营企业维权委员会办公室、法律服务分团以及红河州总商会法律服务中心等4个机构均设在盟志律师事务所。实践证明:盟志律师事务所“党建促所建,所建促品牌”的党建工作思路是正确的、可行的。具体做法体现在“五抓”“五促”:
一、抓组织,促理念
随着律师执业机构的性质由国家事业单位转为社会服务机构后,虽然激发和促进了业务的发展,但在某种程度上却削弱了党对律师行业的领导,如不加强律师队伍的党建工作,律师业务和律师管理就会偏离发展的航向。针对存在的问题,蒙自市司法局和盟志律师事务所在全州律师行业率先成立了第一个律师行业的党支部,同时确立了以“强党建、促发展”为抓手,以“政治上有信仰、有志气,社会上有认可、被尊重,行动上有方向、有目标,发展上有步骤、分阶段”为发展理念,以“讲党性、讲效益、讲良知”为立足点,以推动盟志律师事务所业务全面发展为目标的党建工作思路,从而掀开了盟志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党建促所建、所建促品牌”的艰难的创业之路。截止目前,盟志律师事务所党员人数较成立之初增长了3倍,从业人员、办公场所以及办公现代化设备增幅近10倍,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对盟志律师事务所的信任度倍增,各种公益性组织机构纷纷落脚盟志律师事务所,实现了党建工作、业务拓展和品牌提升“三丰收”。盟志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党建工作已经成为红河州辖区内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一面旗帜。
二、抓学习,促素养
自成立党支部以来,盟志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班子一班人便坚定地认为:“抓学习、抓活动、抓作风”是提高党支部在事务所的权威、提高党支部战斗力以及发挥党员律师先进性的必要手段和必经途径,做到三个“不松手”,即抓党员学习不松手,抓支部组织活动不松手,抓事务所作风建设不松手。一是坚持每月第一个星期六为全所集中学习日,始终以与时俱进、提升业务能力为学习宗旨,将党员与非党员律师一起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统一的学习方法,开展政治和业务学习。二是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学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三是认真组织开展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布置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集中整改”活动。四是为使全体党员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并保证学习质量,盟志律师事务所于2005年成立了法律政策研究室,由研究室人员专门负责收集学习资料供每月一次的学习,使学习内容充实、有新意,符合时代要求。五是坚持对每一次学习都进行记录,见证党支部工作的进步和不足,及时吸取教训总结经验,让每一次的学习都能够有所得、有所新、有所进,始终坚信党支部的各项工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三、抓活动,促作风
在抓组织活动方面: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结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更新党员时事政策知识,提升党性教育的先进性、全面性和实际性。二是结合律师工作的特点,每年邀请党校老师或州、市两级司法局领导到事务所给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上党课不少于2次。三是每月召开一次支部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研究布置阶段性的支部工作、分析党员思想状况,研究党员评先、组织发展等方面的工作,积极推进党员发展工作。
在抓作风建设方面:党建之核心是做好人的思想工作,目标是使每一个党员律师自觉增强党性、改进作风、严明党纪,使全体律师都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精神状态、优良的职业道德,严明的组织纪律,让党员律师和全体从业人员发出正能量、进一步促进律师业务的发展。能否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支委,而盟志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优势恰恰在于支委班子基本上就是盟志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正是这一优势使党支部的工作与律师业务不容易脱节,制定的各项制度能顺利施行。如学习规章制度中规定集中学习日一旦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的都要受到处罚。在一次集中学习日,有一名支委因故迟到了10分钟,他主动接受处罚。此外,盟志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狠抓了二项重点工作:一是按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要求,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邀请非党员律师列席参加。二是每名党员律师都切实结合律师事务所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律师个人身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自我批评并严肃地对其他党员律师进行批评,提出了事务所管理中存在的不可避免的个人主义因素,处理事情的形式主义,以及个人身上沾染到的奢靡之风、官僚主义。整个会议充满“火药味”却又不失和谐,使教育实践活动真正取得了实效,整改了不足之处,沟通了相互感情,团结了全所同志,使盟志律师事务所更趋于发展、更趋于成熟。
目前,盟志律师事务所已形成党员律师是非党员律师的表率,支委是党员的表率,老律师是年轻律师的表率的良好局面。自2004年成立党支部以来,盟志律师事务所没有出现被投诉、被处分的律师。20011年,党支部被省律师协会评为“先进基层党支部”和“云岭先锋示范点”;事务所主任、原党支部书记张嘉兴荣获司法部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律师标兵”称号;现任党支部书记杨煜峰律师先后多次被市直机关工委、市司法局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四、抓信仰,促奉献
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法治国家需要律师,律师发挥作用、实现个人价值需要法治国家,二者相互依存。因此,如何提升律师的素质,律师找准位置,更好地发展自我、服务社会就成为摆在盟志律师事务所党支部面前的一大课题。多年来,盟志律师事务所把提高党员素质放在首位,在学习、教育、管理上下功夫,党员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团结意识明显增强。
-- 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逐步显现。党员律师的表现如何,是党支部的在全体从业人员中具体影响的标杆。由于盟志律师事务所全体党员能在工作中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见利益就让、见困难就上,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的良好风气已经形成。老律师把难度小、风险小的案件主动介绍给年轻律师;党员律师把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的机会让给非党员律师。现在,在案件分配过程中党员律师主动承担一些难度大、风险大,利益少的案件的现象经常可见。同时,党员律师积极鼓励非党员律师多参与社会事务,培养他们的政治意识、政治热情和社会责任心、使命感;党支部适时引导非党员律师向党组织靠拢,在非党员律师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由于党员在所里的先锋模范表现,目前所里的年轻同志积极学习党史、积极主动向党组织靠拢,党支部按《党章》的要求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年强党员律师,为党支部输送新鲜血液。
-- 公益活动开展逐步趋于常态化。服务社会、回报社会是每一名律师应尽的责任。近年来,盟志律师事务所把定期不定期开展公益活动作为自己的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担当起来。主要表现在:一是2005年与蒙自市文澜镇东村村委会结为对子,帮助村委会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法律知识培训和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二是与云南省青峰律师事务所(屏边县辖区)结为对子,就如何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业务进行面对面帮扶;三是在汶川地震、蒙自旱灾、鲁甸地震等大灾之时,盟志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急政府之所急,想灾民之所需,积极捐款捐物,除党支部集体捐赠外,积极动员全体党员律师个人捐款。非党员律师和其他从业人员在党员律师的感召和带动下,也纷纷慷慨解囊,为帮助灾区渡过难关做贡献;四是在蒙自市选择几个固定的地点,定期不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截止2015年3月,共开展宣传活动达126次;五是与“红河日报”社和蒙自市电视台合作,开辟“法治视野”等专栏进行法治宣传,截止目前,共开辟专栏67期;六是深入市级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无偿法律服务,认真开展“三下乡”活动,共计参加49次。
-- 共青团员的优势逐步凸显。共青团员是“传播青春正能量”的主力军,是加快推进和支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脊梁之一。针对近年来年轻团员不断加盟的实际,盟志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为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和共青团员的朝气和激情,适时提出了“以党带团,党团共建,促进和推动律师业务全面发展”的党团一体的号召,支持和鼓励青年团员积极抒发正能量,为盟志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添砖加瓦、献计献策。目前,盟志律师事务所已拥有7名共青团员,虽然团组织关系还在社区,但党支部仍然要求共青团员牢记使命,争做有志向、有抱负的当代青年。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服务意识的提升,极大了激发了党、团员律师和全体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据统计,2014年,盟志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刑事案件78件、民商事案件287件、行政案件2件、法律援助案件119件、非诉讼案件28件、仲裁3件。同时为4家乡级以上人民政府、28家企业和3家事业单位担任了法律顾问。
五、抓党建,促品牌
盟志律师事务所党支部10余年的实践证明,党建工作的强化促进了律师业务的飞速发展。一是在硬件建设方面有了新拓展。承租了蒙自市最繁华的“俊豪中央大街”三楼作为办公场所并投资近100万元装修和添置办公设备,办公面积从建所时的30㎡增加到现在的800㎡,人均办公面积达25㎡,会议室、接待室等设施一应俱全;律师办公室已按标准化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交通、通讯等现代办公条件都得到了明显改善;事务所从业人员从改制初的4名发展到现在的33名,党员律师从成立之初的3名发展到8名、共青团员发展到7名。二是在人员亲和力上有了新提升。党员律师之间、党员律师与非党员律师之间、老同志与新同志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老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与新律师通过合作办案、交案监督等形式进行传帮带,迅速提升了年轻律师的独立办案能力,使年轻律师茁壮成长,并很快成为了事务所的骨干力量。三是律师的个人修养得到了新升华。一把椅子让人,一杯开水敬人,一句好话暖人,一张笑脸迎人,一颗诚心待人,一股正气感人成为盟志律师事务所接人待物的时尚做法。四是律师个人的价值观得到了洗礼。现在,盟志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都有这样一个共识:党和国家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实现公平正义、注重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成了律师的最高追求,摒弃了过去重视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的陈旧观念,有力地促进了律师业务的快速发展。
盟志律师事务所党支部10余年的实践再次证明,党建工作的强化促进了律师业务的飞速发展,而律师业务的飞速发展又成就了事务所品牌的提升。截止目前,由于盟志律师事务所的党性意识、先进理念和人文资源的优势,事务所的社会公信力逐步提高,律师参与社会各方面的活动更加广阔。原所党支部书记、事务所主任张嘉兴同志被选举为红河州第二届律师协会副会长,还担任着红河州民营企业律师法律服务分团团长一职。现所党总支部书记杨煜峰被评选为云南省十佳青年律师,红河州十佳律师,被推选为红河州政协委员,这些工作机构在盟志律师事务所的成立,充分说明了党建工作的强化促进了律师业务的飞速发展,而律师业务的飞速发展又成就了事务所品牌的提升。 (供稿: 红河州司法局 作者:曹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