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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授予12家单位 “五项创建”荣誉称号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 2015/01/20

近日,弥勒市地震局、弥勒市弥东中学、弥勒市西山民族中学、弥勒市竹园镇明德小学、红河州烟草公司弥勒分公司、弥勒市西二镇额依村委会、弥勒市弥阳镇吉山村委会、弥勒市弥阳镇温泉社区12个单位获得红河州第三批“五项创建”荣誉称号。
至目前为止,弥勒市3个村委会被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民政厅授予“云南省民主法治村”、“云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15个村委会、6个社区被红河州司法局、红河州民政局授予“红河州民主法治村”和“红河州民主法治社区”荣誉称号; 8个单位被授予“红河州依法行政示范单位”;12所学校被授予“红河州依法治校示范单位”、5家企业被授予 “红河州依法治企示范单位”称号。 ( 作者: 马媛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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