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红河长安 > 法治红河

弥勒市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 2013/11/14

2013 年10月中旬至11月初,红河州青少年律师法律服务分团、弥勒市关工委、弥勒市教育局、弥勒市司法局联合举办“法治进校园”活动,活动分别在弥勒三中、弥阳中学、弥勒五中、竹园中学举行。市关工委主任杨忠林、教育局教科所所长毕兴亮、红河州青少年法律服务分团团长、云南湖泉律师事务所主任刘精阳律师等领导亲临活动场地作指导。
关工委主任杨忠林首先给大家做了开题报告,并提出殷切希望:希望各位教师依法治校、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努力为各级各类学校培养输送更多人才;希望同学们学法、知法、守法、远离毒品、不进网吧,好好学习,将来用所学知识,奉献社会。
刘精阳、龙麟、刘金祥、秦红等几位律师在报告中,通过学校发生的案例结合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围绕违法犯罪的现状、产生的原因、造成的危害等方面,讲解了什么是犯罪、如何有效防止青少年违法犯罪等问题,并深入浅出地剖析了青少年的犯罪原因和预防对策,帮助学生们形成初步的守法观念和法律信仰,让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报告中律师们通过“以案说法”,把法律知识与生活中的实际案例相结合,让师生们知法、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次活动共有326名教职工和6179名学生参加。宣讲结束后,红河州青少年律师事务团向学校赠送法律书籍4800册。活动切实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对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起到积极作用。(作者:弥勒市普法办马媛华 戴丽萍)

阅读下一篇

红河州从11月起在辖区所有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

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更好地服务民生,使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获得法律援助,针对律师事务所直接面对法律需求者的实际,红河州司法局于10月下旬下发文件,要求全州辖区所有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直接受理法律援助案件。

返回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