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超标电动自行车呈喷井式涌入建水县大街小巷,因其体形较大、行驶速度快且价格相比摩托车较为便宜,所以受到群众的青睐。超标电动自行车外观虽与摩托车相近,但由于本身的技术特点,决定了其制动性能与摩托车相差甚远,车速提高后,由于前制动力增加,有侧滑和前翻的危险,导致超标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概率远远大于普通非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人员中,绝大部分没有机动车驾驶证,这部分人员的交通安全法律意识比较缺乏,时常闯红灯、随意变更车道、横穿道路及违规载人等,严重威胁到县域道路交通安全。
对此,建水交警车管所从严从谨管理超标电动自行车源头,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182号令》及相关规定,按工作流程进行登记挂牌,严禁徇私办事,严禁“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决不让隐患车蒙混过关。对前来办理注册登记的车主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并在工作之余,对出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商家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劝导商家对不符合上路上牌的车辆停止售卖。据统计从2013年4月1日至今,建水交警车管所共办理超标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83611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328辆;退办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上牌规定的车辆900余辆;发放《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宣传册100000余份。(供稿:建水县政法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