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弥勒市森林公安局被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命名为 “ 云南省森林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示范单位,这是继 “ 十二五 ” 期间弥勒市局获得 “ 正规化达标单位 ” 荣誉称号的又一殊荣。
“ 十三五 ” 期间,弥勒市局被确定为全省正规化建设示范单位后,为确保创建正规化建设示范单位取得成效,稳步推进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 “ 四项建设 ” 工作,弥勒市局迅速制定了《弥勒市森林公安局创建正规化建设示范单位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创建正规化建设示范单位工作领导小组,把创建示范单位各项工作任务明确细化到部门和个人,做到各项目标任务清楚、责任明确。通过日常督导检查与自查自评结合的方式,重细节,抓基础,认真对照检查,督促提高,不留死角,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行精细化管理,全力位推进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现了基础设施建设规范,队伍管理加强、管理制度健全,执法办案规范、执法质量提高,教育训练加强、民警综合素质提高,工作台帐资料健全规范的既定目标。(供稿:弥勒市森林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