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弥勒警方不远千里赶往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吉阳镇新三村,成功解救一名被拐卖的弥勒籍妇女小仙。
被解救的妇女
2013 年7月28日 16 时0分,何某到弥勒市公安局弥阳派出所报案称:“我妹妹小仙于2012年5、6月份在弥勒市弥阳镇佛城市场里一家烧烤摊打工,很长时间没有回家,后来就失踪了,在她失踪大概3个月后,小仙打电话给我母亲说她被卖到了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吉阳镇新三村给一个名字叫靳某的男人做媳妇。小仙想回来,但要让我们拿着三万块钱去接她回来。我现在来报案,希望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接到报案后,弥阳派出所及时向局领导汇报此案情况,并立即安排精干民警对该案进行调查核实。经查,2012年5月,在弥勒市弥阳镇佛城市场内烧烤摊打工的小仙,被一名绰号“贵州”的男子伙同他人以高薪到外地打工为借口,将其拐卖到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吉阳镇新三村,并以三万元的价格卖给靳某做媳妇。随后在靳家中过着长期被打骂的生活。期间,小仙曾两次打电话回家求救,第一次打电话回家对母亲毕某说,她被人卖到河北省,要拿三万元去把她接回来,被拐卖地点她不知道,后来其哥哥何某回拨电话,先是关机,后又提示对方已停机。两次接到电话后,其家人一直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直到7月中旬小仙再次打电话回家后,并告知家人所处的具体位置和详细情况,其家人才于7月28日到公安机关报案。随后,弥阳派出所于2013年7月29日将小仙被拐卖案立案侦查,刑侦大队及时将案情上报州局刑侦支队请求工作支持。后经州局,省公安厅与河北省公安厅协调,请求河北警方协查,经河北省邯郸市公安局协查反馈得知,小仙被拐卖到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张村集乡新三村卖给一个名字叫靳某的男人做媳妇,且已生育一个四个月大的女孩,近期都在家中。
为了安全将小仙解救回家,经过充分的准备,弥勒市公安局于10月16日抽调刑侦大队及弥阳派出所民警前往河北省邯郸市临漳县解救小仙,在河北省邯郸市公安局、临漳县公安局的大力协助下,云南、河北警方一行共9名民警前往邯郸市临漳县张村集乡新三村靳某家开展解救工作,到了靳家后,说明来意后,靳某及家人 和闻讯赶来的十多名村民 对民警的到来 都表现出抵触情绪,拒绝民警将 小仙 带回云南。后民警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劝说工作,讲法律、讲政策, 尽管整个解救工作遭到了靳家人及亲属的百般阻挠,但参战民警斗智斗勇,巧妙摆脱靳某家人及亲属的纠缠,成功将小仙解救,于2013年10月24日将小仙带回原籍。(作者:葛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