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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法院多措并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 2014/01/24

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努力践行司法为民,今年以来,泸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采取多项措施,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审结涉农民工合法权益案件69件,申请执行标的199.2142万元,实际执结标的13.079万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院领导高度重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把审理和执行好农民工维权案件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制定措施,加强指导,适时深入业务庭调查了解案件审理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审判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加强诉讼服务。对农民工来诉来访热心接待、专心倾听、细心解答、耐心引导,对涉及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同时针对农民工文化水平低、法律知识不足、诉讼能力差等特点,在立案前、庭审中、庭审后注重对农民工进行诉讼指导,特别对农民工在诉讼中可能遭遇的风险予以提示,在举证时限、举证方法等方面进行指导,促使农民工经济高效地进行诉讼活动,避免农民工因缺乏法律知识,诉讼技巧差败诉,有失司法公正。
三是加快办案节奏。对农民工诉讼案件简化诉诉程序,缩短办案周期。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尽可能多地适用调解、和解等方式处理纠纷,努力使案结事了,对不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案件,尽快进入审判程序,并做到快速审理,快速判决、快速执行。加大惩戒力度,对故意拖欠或消极躲避不支付农民工工资、逃避执行的,采取冻结、扣押、拍卖等强制措施,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四是积极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为防止被告人采取隐匿财产等手段逃避法律责任,在诉讼时尽最大可能采取诉前或者诉讼保全措施,确保执行时有财产可供执行。对于农民工无力提供担保的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申请,视农民工的具体情况酌情采取变通方法,以实现对受害农民工的权益保护。
五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困难,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依法办理减缓免手续,对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而申请抗行的农民工确有经济困难的,通过申请司法救助资金等方式予以必要救助,对一些法律知识欠缺、经济较困难的农民工当事人,需要委托代理人进行收集证据或者参加诉讼的,由法院负责联系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工作人员为其提供相关法律援助,确保农民工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
六是搞好联动协调。对农民工工伤索赔案件、讨薪案件,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同时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金融部门、法律援助机构、劳动仲裁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各尽所能,共同为农民工撑起一片蓝天,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保护。
七是强化普法宣传。有效利用法制宣传日、宣传月、下乡巡回审判、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高峰时节,在县城街头、乡镇集市、农家院坝,加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作者:泸西县法院李永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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