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红河州委政法委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重要指示,抓紧抓实抓好政法干警政治轮训,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一、扭住政治轮训根本,铸牢政法干警信仰根基。一是强化政治属性。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组织全州政法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引导政法干警深刻领会其丰富内涵、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学懂弄通做实。先后研究制定了《中共红河州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红河州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实施办法(试行)》,为开展好政治轮训奠定了基础。二是突出忠诚教育。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制度规定,扎实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参观中共云南省一大会址、西南联大旧址等活动,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活动,在学懂弄通、笃信笃行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警。先后组织225名干警到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参加培训,选派5名优秀公安教官赴北京师范大学进行思政课培训,运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擎剑云岭”“红河政法”等平台载体,抓实党支部和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筑牢政法干警对党忠诚的思想根基。三是注重政治熏陶。用好党建与职业文化相结合的政法党建阵地,组织开展“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战时党建、“扫黑除恶—基层党组织在行动”、“维护核心、铸就忠诚”、“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等主题党日活动,在潜移默化中铸牢厚植干警对党忠诚的红色因子。组织开展“中国典故、历久弥新”故事会、“我和我的祖国”大合唱、“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主题实践等系列活动,激发政法干警爱党爱国热情,提振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精气神。
二、抓住政治轮训重点,提升政法干警政治能力。一是抓好统筹。建立了由州委政法委牵头抓总、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州级政法机关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党委政法委和政法机关政工部门具体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由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州级政法各单位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政治部主任为成员的全州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治轮训日常组织协调工作。二是搞好结合。坚持理论教育与实践训练相结合,合理安排教学时间,开设政治理论、心理行为训练、实践实战等多个模块教学,政治理论和实践实战课程各占40%,着重对参训学员的忠诚信仰、干警素养、纪律观念、团队精神等方面进行塑造和提升。三是覆盖全员。把州县(市)两级党委政法委和法、检、公、司、安系统的全体政法干警和职工作为政治轮训对象,突出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明确各层级的职责任务,建立“州委政法委(州级政法各部门)——各县(市)党委政法委(县市政法各部门)——基层政法所(队、站)”组成的“三级”政治轮训责任体系,州委政法委负责轮训州委政法委机关、州级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州级政法各部门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干警轮训,县市党委政法委(政法各部门)按照州级办法开展轮训,确保轮训对象既重点突出、又全员覆盖。近3年来,全州政法系统先后组织开展政治轮训、政治训练和忠诚教育等培训班80余期,培训18200余人次,极大地提高了全州政法干警的政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