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案件“大管家”,彰显巾帼新风采
来源:红河州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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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三·八”国际妇女节,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岗位上的她们,是为民司法的检察官,是守护公平正义的“勇士”,生活中的她们,是眼眸温柔,无微不至的母亲,在母亲节来临之际,一起去看看“母亲们”的工作。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下称“案管办”)于2012年成立,目前共有检察人员8名,其中女性7名。工作中,她们忠诚担当,敬业奉献、积极进取,勇创佳绩,先后获得“云南省巾帼文明岗”“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示范窗口”等集体荣誉;1篇理论文章在“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与实务研究”征文活动中获奖;2人获得云南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称号;多名检察人员获州级表彰奖励。

  守护公正
  当好检察业务的“质检员”
  为提供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产品”提供保障,守护好一方公平正义是她们的目标。在受理一件毒品犯罪案件时,检察人员发现犯罪嫌疑人有两次不同侦查机关采取刑事拘留记录可能涉及侦查人员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后,发现了侦查员周某、邓某玩忽职守的犯罪线索,向业务部门发出监管建议,业务部门将线索移送监察委立案调查,最终法院作出了有罪判决。
  她们始终把服务领导科学决策作为重要抓手,建立以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为引领的业务评价和检察官业绩考核体系,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检察机关重点工作,坚持月分析季研判,提出意见建议服务决策,在履职尽责中展现政治担当。

  司法为民
  做好人民群众的“服务员”
  作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体大厅的一部分,案管办积极优化“窗口”服务职能,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建立现场阅卷、互联网阅卷和异地阅卷等多元化律师阅卷服务体系,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疫情期间,制定了红河州检察机关疫情期间异地阅卷办法,让异地律师能在当地检察机关案管部门阅到其它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保障了律师的阅卷权,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得到法律服务,全州共办结异地阅卷110人次,其中跨省阅卷2人次,跨地州阅卷8人次,收到了一致好评。
  同时,案管办心系妇女权益,将红河州边境两边经济水平的差异引发跨境流动加速,拐卖越南妇女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影响边境地区和谐稳定的情况,撰写成《近五年红河州拐卖越南妇女犯罪情况分析》,为红河州边境治理提供了检察方案。
  甘当绿叶
  无私奉献展现巾帼风采
  她们有的从事案管工作7年来从未休完过公休假;有的年近退休还主动学习年轻人都要“小跑”才能掌握的业务系统操作,挑起了人民监督员和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有的刚来不到一年就接到参加全省案管业务竞赛的重任务,家中还有两名年幼的孩子,边干边学边练,夺得总成绩第八名,汇报答辩第一名的好成绩……
  案件管理工作庞杂琐碎,岗位素能要求高,但岗位却十分平凡,她们始终如一,默默为公平正义当一名守望者,在平凡的岗位上无私奉献,展现红河检察巾帼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