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四步工作法”打造新时代公安铁军
来源:弥勒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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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激发队伍内生动力,提升核心战斗力,弥勒市公安局在党建引领上持续加码,在作风建设上持续升温,在能力提升上持续发力,强化思想淬炼、加强服务保障、做实暖警惠警、严格正风肃纪,着力打造一支新时代公安铁军,为弥勒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坚持政治建警“一条主线”

不断夯实队伍思想根基

  ——强化学习教育

  市公安局党委坚持“第一议题,首题必政治”学习制度,利用每周例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常态化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在先学、学深、学透上作表率。按照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政治理论学习的要求,各党支部将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必修课常抓不懈,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履职的思想根基。

  ——着力铸魂塑形

  坚持“以党建促队建、以队建促业务”思路,实施“党建+”模式(党建+思想建设、党建+组织建设、党建+能力建设、党建+作风建设、党建+廉政建设),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带头作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基本生活制度,充分利用红色文化资源,组织全警开展实地党性教育活动,撰写心得体会、接受党性锻炼。

推进两项重大改革

着力提升队伍职级管理水平


  ——深入推进民警两个职级序列改革

  2019年5月,完成人民警察两个职级序列套改,2020年3月,完成森林警察大队转隶后的套改工作。2021年,顺利完成377名民警职级晋升考察工作,占全局民警的75%,进一步激励广大民警担当作为。2022年报市委组织部符合职级晋升条件30人。

  ——逐步实施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改革

  积极探索辅警队伍层级化管理,在广泛听取基层所队意见建议的基础上,2020年5月起在基层派出所、一线实战部门和综合部门试行分类薪酬待遇改革,将辅警劳动强度、工作年限、工作实绩、考核奖惩等内容与工资薪酬挂钩,执行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和绩效工资的动态调整机制。同时将辅警纳入年终考核,为全面推行辅警层级化管理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初步提出了辅警层级化管理方案。

抓实三个方面措施

推动队伍作风形象转变


  ——抓机制促转变

  聚焦干部素质提升、干部培养教育、廉洁价值理念提升、财务管理、公车管理等焦点问题,制定《中共弥勒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建设敢于担当干事创业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和加强新时代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弥勒市公安局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弥勒市公安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弥勒市公安局内控管理制度》,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建机制,进一步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抓责任促落实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对各部门、各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党风廉政、队伍建设和主责主业等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督察检查,确保队伍管理和业务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抓严管促正气

  组织全警开展“六问六破”大讨论活动,以学习讨论、专题会议为抓手,切实把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找实、症结找准,有的放矢解决一批“中梗阻”问题。全局民警职工撰写剖析检视发言提纲、签订整改承诺书各486份,围绕“六问六破”查找存在问题1058个,发布督察通报6期。开展辅警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激发辅警队伍自觉、自律、自励。全警斗志昂扬,在全国两会安保维稳和节庆活动安保工作展现积极主动担当作为的良好精神风貌。

坚持四个正确导向

激发全警干事创业热情

  ——坚持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积极稳妥组织开展选人用人工作。2022年,提拔实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20人,内部交流任职科级领导干部9人,任用局管干部40人,内部岗位调整78人,交流到外单位任职2人。

  ——坚持有功必授奖的正确导向

  大力挖掘日常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事迹,总结典型,表彰先进。建立战时表彰激励机制,及时予以立功授奖。2022年131名个人、10个集体受到各级各类表彰,其中基层一线受表彰部门及民警占到70%。弥勒公安在全州特警比武中获得团体一等奖,在第三届红河州“学习强国·学习达人”学习竞赛中获得团体赛二等奖。刑侦大队民警张向东获得云南省2022“最美基层民警”提名奖,东山派出所民警何建文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坚持暖警爱警的正确导向

  深化警医合作,进一步完善医疗救治“绿色通道”,确保因公负伤、突发疾病的民警辅警得到及时、有效救治。落实民警休假制度,定期组织体检,积极为民辅警职工协调解决子女上学难问题。在“人民警察节”当天,颁发人民警察退休纪念章、从警纪念章,组织“我与警旗合个影”等活动,增强民警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和归属感。

  ——坚持有过必追责的正确导向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问题,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对在工作中不认真不细致,在监督管理、办案等工作中出现不作为慢作为的民警进行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