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打造法治宣传教育平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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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红河州委依法治州办

   红河州“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全州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划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有关要求,坚持以法治文化为引领,以服务群众为根本,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红河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等,扎实推进“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积极升级改造原有法治宣传教育设施、新建法治教育基地等,着力打造全方位、立体化法治宣传教育平台体系,收到良好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发挥传统媒介固有优势,突出广泛性 

  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介权威性和用户群广泛且固定特点,通过播放(刊载)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持续巩固和加强既有传播媒介法治宣传教育栏目。州委依法治州办有效整合政法各单位力量,联合红河电视台,对原有《法律与生活》栏目重新改版,倾力打造《法治红河》电视栏目,旨在向大众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改版后的《法治红河》共设立《法治现场》《法治聚焦》《法治故事》《真情调解》等4个独立成篇又相互贯通的节目版块,节目长度均为15分钟,并加大节目播出频率,将原来的每月一期增加为每周一期,实现周播。为提高节目覆盖面,电视台还将每期节目在红河电视台网站、红河电视+以及无限红河手机APP上推送。蒙自、建水、泸西、元阳等县市分别在当地电视台开办《法治视野》《平安建水》《法治纵横》《法治元阳》等普法公益栏目,开远市在《开远市讯》开辟《法治之窗》等,向群众传播法治理念,介绍法治进程。蒙自市司法局科技公司签订多媒体发布协议,通过网络机顶盒系统,向全市宾馆、酒店、医院等1100多个特定用户(房间)播放普法公益广告,有效增强了普法知晓率。《红河日报》社充分发挥州内党报党刊优势,实时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同时,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普法责任制落实,纷纷在《红河日报》开辟专栏,向大众宣传据以履职法律法规和法治建设工作动态,如红河州司法局《红河司法行政》、州公安局《警方传真》、州安监局《红河安全生产监督》等等,进一步丰富了法治宣传内容。 

  二、利用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注重即时性 

  充分发挥网络、手机等用户广、传播速度快等优势,打造网络普法宣传平台。在《中国红河网》开辟《法治在线-以案释法》专题,介绍普法工作动态,并通过生动真实的案例,直接向广大网民解读法律法规,进行以案释法;按照省普法办统一安排部署,建好用好云南省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及考试平台,州委依法治州办印发《红河州推广运用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在线学法考式系统实施方案》(红治州办〔20167号)文件,在全州推广在线学法考试平台,进一步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及考试工作,经过2年的运行使用,较好达到了系统平台的预期效果;建立“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实现“掌上普法”。州级及13个县市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全部开通普法或司法行政主题的微信普法宣传平台,通过文字、图片、语音及视频等形式,传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司法行政机关职能,向群众开展普法宣传。近期,州司法局对“红河普法”微信公众号进行了升级改造,进一步整合了全州司法行政系统普法微信公众号,打造普法微信矩阵;接入中国普法网、云南省普法网和在线学法考试平台,便于干部群众学法考法;融合推广12348中国法网和云南掌上“12348”,提供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增强了该微信公众号的吸引力;蒙自、个旧还结合法律服务职能,打造“滇南法务”和个旧“公共法律服务”微平台,结合应用互联网+普法创新,提供在线法律服务。同时,各职能部门也结合实际开通新媒体普法平台,如州委依法治州办利用手机报、州公安局开通“平安红河”、州法院开通“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等微信平台,向全社会普及法律知识,提供在线法律服务。 

  三、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示范引领,强调针对性 

  为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各地司法行政部门针对原有的教育基地分布零散、功能单一等不足,有效整合资源,主动与教育主管部门等沟通合作,并积极争取省级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支持,对现有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进行改造升级,进一步完善功能、优化设施,打造全新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平台。新建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紧密结合青少年身心特点,有机融合公民道德规范、法律条文、法律知识技能、以案释法等内容,进一步丰富教育效果。如建水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通过现代教育手段,通过设置学、用、考等互动环节,增强青少年学生学法兴趣;开远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增加了模拟法庭功能区,有效融入心理健康疏导并开设了心理疏导室,为青少年学生提供心理干预和疏导,促使青少年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石屏县结合政治、时代、文化、道德、地方、生活的特点,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具有全面性、服务性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管理措施,以“八个突出”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2016年以来,圆满完成4个市县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在建2个。 

  四、法治文化法治宣传有机融合,实现随机性 

  将法治文化与普法宣传有机集合,对原有公共设施资源进行升级改造,积极推进法治主题广场、公园等建设,注入法治元素,展现法治精神,建设中既注重融入环境、又注重增色景观的原则,进一步丰富城市公园、广场等的文化内涵,让群众在生活休闲中,随时接受法治熏陶,增强法治素养。如:开远市全面推进普法阵地“八个一”建设,即:开设一扇法治之窗、建设一个法治小站、建成一条法治大街、讲好一堂法治课、打造一个法治文化广场、设立一个法治图书专架、用好一个电影广场等,倾力打造法治宣传阵地群。弥勒市积极打造法治文化品牌,建成以“湖泉法治文化园”为龙头的“116()”系列法治教育阵地:在市区繁华地段建成“湖泉广场法治文化园”,包含“儿童学法”“法治文化”“法治长廊”“法治广场”四个展区;投资30余万元在竹园镇、五山乡乌衣村等镇乡(村)建设法治文化主题广场(长廊)、法治文化大道等乡村级法治文化宣传阵地,着力拓展法治宣传阵地覆盖面,并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宜居城市建设、道德教育、民族文化多元素有机融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水县利用城区主要休闲道路建设近300米长的法治宣传长廊,并结合法治建设形势任务发展定期对宣传内容进行更换,让群众在娱乐休闲中随时接受法治熏陶。去年以来,新建县市级法治文化主题广场3个、乡村法治文化设施20多个。(作者:红河州委依法治州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