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法治红河建设进程 ——红河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时强调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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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0日,红河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主题,举行2018年第八次集中学习。州委书记姚国华主持学习并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快推进法治红河建设进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结合红河实际抓好工作落实,不断提高做好新时代红河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姚国华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重大部署,提出了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发出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明确号召。今年3月,党中央成立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系统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十个坚持”,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总体部署,为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行动指南。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把“十个坚持”贯穿到全面依法治州各项工作中,加快推进法治红河建设进程。 

  姚国华强调,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把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保证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宪法在国家治理和建设中的根本地位。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州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拥护宪法,深入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要深刻认识和把握民族自治地方依法治州的内涵和意义。依法治州是依法治国方略、法治中国建设在红河的具体实践。当前,我州正处于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深化改革、推进生态文明、净化政治生态,加快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建设进程。要将民族团结作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贯穿始终,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抓实抓好民生持续改善、发展动力增强、民族教育促进、民族文化繁荣、民族团结创建、民族事务治理等工程,加快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坚决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坚决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促进全州各族人民身在边疆、心向北京,始终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要充分利用宪法和法律赋予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权,不能在立法上放水、不能在地方执法上放弃,切实加强民族自治地方重点领域立法,研究制定特色产业发展、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民族文化传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法规规章,及时反映全州改革发展稳定要求。 

  学习中,罗萍、盛高举、安治强、钊辉、周踊和州中级人民法院、开远市、个旧市沙甸区主要领导围绕学习主题和内容,结合各自学习体会和工作实际作发言。 

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州国安局局长,蒙自经开区、红河综保区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委书记,州级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