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按照省公安厅统一部署,9月21日至12月31日,红河州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集中消除一批严重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查处一批致乱致祸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有效管控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确保全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此次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重点对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违法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驾驶报废或未参加定期检验车辆上道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酒驾、醉驾、毒驾、假(套)牌假证、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化品运输车辆不配备押运员、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重点整治“两客一危”车辆、“营转非”大客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6至9座小型客车(面包车)、重(中)型货车。
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期间,红河州坚持对严重交通违法“零容忍”态度,对查获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七个一律”:依法该罚款的一律上限处罚、该记分的一律记分、该扣留车证的一律扣留、该暂扣吊销驾驶证的一律暂扣吊销、该拘留的一律拘留、该追刑的一律追刑、该强制报废的一律强制报废。对暴力抗拒执法的,坚决依法处置,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