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启动交通违法行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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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常玉选

   926日,按照省公安厅统一部署,921日至1231日,红河州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集中消除一批严重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查处一批致乱致祸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有效管控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确保全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此次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重点对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违法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驾驶报废或未参加定期检验车辆上道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酒驾、醉驾、毒驾、假(套)牌假证、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化品运输车辆不配备押运员、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重点整治“两客一危”车辆、“营转非”大客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69座小型客车(面包车)、重(中)型货车。 

  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期间,红河州坚持对严重交通违法“零容忍”态度,对查获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七个一律”:依法该罚款的一律上限处罚、该记分的一律记分、该扣留车证的一律扣留、该暂扣吊销驾驶证的一律暂扣吊销、该拘留的一律拘留、该追刑的一律追刑、该强制报废的一律强制报废。对暴力抗拒执法的,坚决依法处置,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 

    警方将每10天通过新闻媒体集中公布一批严重违法驾驶人名单,公告一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曝光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运输企业,扩大专项行动的震慑作用。通过向社会公布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电话(举报平台),制定奖励措施和办法,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作者:常玉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