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上午,中共弥勒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包旭出席并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梁凌云、市委副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李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委员毕晓红、张俊忠、赵志强、吴跃福等委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和第二次会议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会议审议并原则上同意了《中共弥勒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弥勒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中共弥勒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中共弥勒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中共弥勒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和中共弥勒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名单》。
会议指出,成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是弥勒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和各方面的实际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市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市委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的领导,更好地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任务,更加有力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党委的决策部署。
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凝聚共识,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聚焦贯彻实施全面依法治国战略,聚焦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任务部署,聚焦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新期待新需求,把责任变成行动、把能力变成动力,把蓝图变成现实,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不新朝着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有活力的方向前进。
会议要求,委员会委员、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增强全面依法治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以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和法治云南、法治红河建设规划为引领,统筹考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治建设总体进程、人民群众需求变化等综合因素,高标准编制法治弥勒建设规划。要围绕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积极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的法定化,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要着力提升公正司法、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同时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要认真履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职责,切实担起对党中央和省州党委负责、对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负责、对市委负责的政治责任,切实发挥好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保落实作用。各级党委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共同抓好贯彻落实。委员会及办公室要加强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落实情况的指导督促、考核评价,进一步健全完善全面依法治市考评办法和评价标准,推动各级共同努力,不断取得新成效。(弥勒市司法局 缪志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