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信访局引入律师参与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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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引入第三方参与信访工作,如引入律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等专业人士或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是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内容之一。为了提高信访法治化水平,推动信访法治化进程,引入律师参与到信访工作当中,显得尤为重要。    

  意义:律师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引入律师参与信访工作,能够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深入开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有利于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建设,提高信访工作公信力;有利于充分发挥律师职业优势和第三方作用,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诉求、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纠纷、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利于提高相关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个旧市信访局从全面依法治国和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引入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为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创造条件,扎实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具体实践:1.建立律师接待日制度

  个旧市信访局推进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实践比较早,早在2004年,个旧市信访局就与个旧市司法局联合,在市信访局建立律师接待日制度,实行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自20041215日开始,每月15日、30日,由市司法局选派骨干律师轮流在市信访局值班,负责接待前来咨询的上访群众,为上访群众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对上访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2.律师参与市级领导接访工作

  2008年,个旧市启动市委书记、市长大接访活动,从2009年开始,市两办《关于印发<个旧市领导干部接访工作规程>(试行)》(个办发〔200935号)发布,开始实行市级领导干部接访制度,根据市级领导的工作日程,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在每期的领导接访活动中,都有1名市政府法制办聘请的律师参与接访。2018年,个旧市的市级领导共接访了927人次,律师在其中发挥其自身法律专业的优势,律师根据信访人的信访诉求,阐述法律规定,解释法律关系,并提出法律解决建议,供领导决策。    

  通过引入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解决了大量的法律矛盾纠纷,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也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了依据和法律保证,确保了决策的公正、合法性。领导大接访为群众解决了实实在在的问题,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3.律师参与信访联合接访

  在日常的联合接访或重大信访案件协调中,个旧市信访局根据信访案件的性质,引入律师参与案件的调处工作。    

  2015年,个旧市信访局联合各乡镇及市住建局、人社局、工信局、司法局、畜牧局、环保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接访,促成了市科学实验示范养猪场改制职工安置问题、红旗小学5名溺水学生家长要求赔偿等疑难信访事项的顺利化解,并成功引导佳园超市地下停车场车主寻求司法途径解决车辆被水淹引起的经济纠纷。    

  2017年,个旧市信访局召集市司法局、法院、民政局、住建局、国土局、城区办等相关部门领导,以及市政府法律顾问律师李红宁,在市信访局会议室召开离休干部付全林要求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但无法办理的信访事项专题协调会。经过李红宁律师的剖析和建议,以及相关部门的大力协调,最终特事特办,解决了离休干部付全林有生之年的最大愿望,得到了付全林的大力赞誉。    

  20186月,沈焕然书记接访,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张金华陪同接访,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和建议。在平时的联合接访工作中,如有需要,事前和司法局沟通,由司法局委派专(兼)职律师参与接访活动,为上访群众提供法律解释和法律援助工作。    

  2019529日,个旧市司法局律师何昕媛参与到个旧市电瓶车综合整治工作协调会当中,参会单位还有个旧市交警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会议上,何昕媛律师从法律角度解释了上位法与下位法矛盾之处,建议要妥善处理好电瓶车在城内行驶的信访事项。    

  启示:1.律师是一个专业群体,以法为本,以法执业,拥有大量的法律知识储备和法律实践经验,引入律师参与信访工作,能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信访工作者及相关部门人员法律知识不足、法律政策解释不够专业等问题,大大提高整个信访工作法治水平,加快信访法治化进程。    

  2.通过引入律师,向来访群众进行信访法律、土地征收、拆迁补偿、移民搬迁、劳动保障待遇、农民工维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专业性宣传,提高了领导大接访、各部门联合接访中对信访事项法律关系的解释水平,并提出法律解决建议,使信访工作沿着法治轨道进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3.引入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多年实践,对于引导个旧市信访群众依法合理反映诉求,提高个旧市信访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推动个旧市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法治个旧都具有重大意义。(徐舒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