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法院:坚持“五度共融”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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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石屏县人民法院

  2022年以来,石屏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牢牢坚持诉讼服务深度、广度、速度、温度和厚度五个维度,不断延伸和发挥司法职能,扎实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保障工作。 

   

  坚持关口前移发掘法治服务深度 

   

  坚持三个便于”“三个服务,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庭社会治理中前哨”“堡垒作用,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全面下沉审判资源,调优配强3个人民法庭工作队伍,在村委会(社区)设立共享法庭,助力乡村治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搭建宣传平台、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巡回审理、以案释法、一周一村一讲法两微一端等形式,全方位推动法治宣传纵深发展。截至目前,人民法庭受理案件522件,结案506件,结案率96.9%,其中调解结案249件;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法治宣传30次,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编写法院简报26期,信息153篇,被各级媒体采用推送60篇。 

  坚持精准施策提升法治服务速度 

   

  全面落实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积极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诉前多元解纷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生动实践。坚持简单案件短平快、复杂案件精准稳理念,推动家事案件 四步走甄别,做到简案快审四个一批,诉前委派分流一批、立案繁简甄别一批、诉中委托调解一批、调判结合审结一批,切实提高案件审理质效。截至目前,受理民商事案件1249件,审结1208件,平均审理用时38.8天;诉前调解矛盾纠纷736件,调解成功449件,对其中的307件,通过司法确认等程序赋予强制执行力。 

  坚持司法为民彰显法治服务温度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探索集约、高效、便民、智能诉讼服务模式,通过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电子送达等一系列司法在线服务变群众跑信息跑。截至目前,网上立案846件、网上开庭、网上调解、司法确认346件次、电子送达3653人次。坚持调查研究在一线、诉讼服务在一线、巡回审判在一线、判后回访在一线的四个一线工作机制,在全县6个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完成117个村委会(社区)法官联系点人员调整充实。截至目前,巡回审理案件31件。 

  坚持寻求合力累积法治服务厚度 

   

  积极贯彻落实《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红河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条例》精神。健全完善《石屏县人民法院关于推进诉讼与非诉讼衔接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工作实施方案》,有效整合司法、行政优质资源,扎实开展矛盾纠纷联动调处,实现纠纷梯次化、分流化解。建立健全诉调对接机制,联动职能部门共同建立调解组织,并积极邀请律师、退休干部等17人组建调解员队伍,组建特邀调解组织10个,选聘特邀调解员1名,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等服务。 

  坚持服务大局织密法治服务广度 

   

  积极投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选派3人常态化驻村开展工作,组织干警定期深入挂联村寨入户走访。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压实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组建9个网格工作组定期到村委会(社区)开展敲门行动,抽调1名干警参与强边固防。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治理,认真履行好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和县级河长制责任单位职能职责,依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作出重大部署,强调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下一步,石屏法院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更优更实举措为人民群众化解纠纷、解决难题,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更强法治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