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服务暖民心
身份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不论是日常出行
还是办理各种证件、业务
都离不开它
“你真诚的笑容,热情服务,严格执法,感动了,远在他乡的游子,演绎了什么叫人民警察为人民,为蒙自人民警察点赞!”
这是观澜派出所户籍民警收到的一条来自群众的感谢短信。
群众事无小事,细微处显真情。蒙自市公安局观澜派出所始终坚持“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宗旨,解群众所需所求,为群众排忧解难,用真心为群众办好事、解难题,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温馨提醒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办理临时身份证,则需要户籍所在地核实审批后,方可完成业务办理。
警方提醒
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件,一旦发现证件遗失,应立即前往辖区派出所说明情况,及时办理补办和挂失。同时,如果捡到他人身份证件也不要随意使用,可以移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