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山梨花春景明,普法宣传暖民心
来源:建水县人民法院
作者:褚梦洁
  春意如约而至,梨花竞开、百卉争妍、万物勃发。自带热搜体质的“梨花赏春”或浪漫温婉、或热烈醇厚、或绚丽灿烂、或唯美浪漫……“人在花丛里、花在人世间”的赏花热潮,成为人们初春打卡踏青的一道风景。
  在草长莺飞的三月,建水县普雄乡4000多亩梨花竞相开放、花团锦簇、景色宜人,不仅拉开了春的序幕,更酿就了这千年同醉、万里共痴的赏花美学,吸引了不少游客的观光游览。3月13日,建水县人民法院的干警们抓住这一契机到普雄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能动司法、以花为媒,将普法宣传与游客赏花相结合,以更聚人气、更接地气的方式传播法治理念,为本就绚丽多彩的漫山梨花增添了几分“法治”气息。

  春和景明,与法同行
  最是春色迷人眼。梨花灼灼、诗韵袅袅,惹得不少游客纷纷拿起手机打卡拍照,干警们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在普雄乡的梨花林里,趁游客小憩之际发放普法材料,讲解了《民法典》中与群众密切生相关的法律规定,围绕游客们在赏花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结合司法实践中的案例和故事生动普法、润物无声,将枯燥的法条文字转化为朴实易懂的语言,助力提升游客们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让游客们在踏春赏花中寓教于乐、轻松学法、学以致用。
  “在踏春的过程中还有机会学到法律知识,真是赏花、学法两不误呀!”一位游客接过普法手册称赞道。
  春和景明,与法同行。在梨花林中普法宣讲,这是颜值生态普雄美好生活的接龙,也是一代代建水法院人守护“烟雨梨花人间”这幅诗情与浪漫隽永画卷的司法接力。
  能动司法,护航农商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的赏花热潮,无疑给栽种梨树的农户带来了季节性商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能动司法理念,实现普法工作的“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干警们纷纷走进正在打理果园的农户身边,为他们送上了订单式的“法治盛宴”。
  不少拿到宣传资料的农户认真阅读后,就涉及自身的土地流转、宅基地等法律问题当场咨询了法院干警。法院干警一一耐心解答,并就果农关心的合同签订、风险防范等问题做详细讲解,告知他们如何选择中间商,以及在签订“水泡梨”购销合同过程中应该如何有效防范梨款拖欠风险的发生以及维权途径,不断提升农户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法院送法下乡就是好,让我们的疑问在家门口就可以得到解答,这样的活动一定要多多开展!”现场一名村民大伯深有感触地说道。
  漫山梨花绚丽浪漫的背后,是建水法院干警们将普法活动延伸到基层一线的决心与信心,他们深入田间地头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力所能及满足群众司法需求,为乡村治理增添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聚焦“3·15”,维护权益
  “消费者有哪些权利?经营者有哪些义务?”
  “大数据‘杀熟’、预付消费商家‘跑路’……遭遇这些网络消费陷阱又该如何解决?”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建水法院的干警们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延伸服务触角赋能社会治理,在梨园普法宣传活动结束后便到普雄乡的街头巷陌、集市商铺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提供消费维权法律咨询服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普雄乡街头的普法现场,村民们或提出心中疑惑、或说谈网购遇到的问题、或认真倾听普法讲解……村民和法院干警们说说笑笑,一片祥和。干警们通过发放宣传材料、一对一问答等方式,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法律法规,重点介绍了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争议解决的途径和法律责任的承担等内容。同时,就日常生活中群众们比较关注的“假一赔三”“假一赔十”“七天无理由退货”“网购风险”等进行法律剖析,引导公众理性消费、科学维权。

  “实现公平正义并不只是在法院的办公楼里,还可以在乡间、田野、梨花园里、庭院屋檐下……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后的成就感、他们肯定的话语和满意的笑容,让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仰,在行走的脚印间更加肯定自己的法治宣传价值。”法院干警李亚勋在这次普法活动的尾声感慨地说道。
  若到临安赶上春,那就与“春”和法治同住。建水法院的干警们将持续推进送法下乡活动,在诗情画意的春色中通过普法宣传点亮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用脚步丈量人情冷暖,于行走间守护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