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苗护耕”,把侵权扼制在“萌芽”状态
来源:金平审判
作者:张国成

  三月的春风吹响春耕的号角,田间地头,乡野村落呈现出一派农忙景象。春种秋收本是农作物的应有之义,但在金平县金河镇十里村二组名为“瓦厂沟”的耕地里,金平法院的执行法官却忍痛将村民普某昌播种的玉米苗全部拔除,将普某昌的侵权行为扼制在“萌芽”状态,依法保护普某强的经营权。

  2023年普某强与普某昌因位于十里村二组下方“瓦厂沟”地块物权归属产生纠纷,经村委会、当地司法所、派出所等多方调解未能解决纠纷,普某强向金平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普某昌停止对争议地块的侵权行为。金平法院经审理依法出判决,责令普某昌停止对普某强位于十里村二组下方“瓦厂沟”地块的侵权行为。判决生效后,普某昌拒不履行,在该地块上种植玉米,普某强劝阻无果,遂于2023年3月向金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金平法院受理后,执行工作人员经现场查看并向普某昌发出公告,要求普某昌停止侵权行为,若拒不履行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普某昌收到公告后自行清除玉米苗,停止侵权行为,最终普某强一家得以顺利春耕。

  2024年春节过后,普某昌“卷土重来”,无视法院生效判决及普某强合法权益,我行我素,再次在该地块种植玉米,而今已经长出幼苗。普某强一家因耕地被“霸占播种”,愁上心头,再次向金平法院反映情况。金平法院执行局了解情况后,于2024年3月15日迅速组织干警到现场执行,普某昌之妻在该地里打农药除草,普某昌拒绝到现场。面对此种情形,执行干警向普某昌一方释法说理,表明利害关系之后,将地里的玉米苗清除,制止了侵权行为,清理完成后告知普某强一家可以尽快耕种。

  清除玉米苗后,执行干警找到普某昌,告知其如果再继续侵权,将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涉嫌刑事犯罪的将移送有关机关审查处理。同时告知其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走合法途径维护权益,而不能毫无依据,无视法律威严,自行其是。普某昌表示尊重国家法律,会采取合法渠道反映自己的诉求。

  阳春三月,莺飞草长,金平法院执行局始终坚持服务大局,保护民生,深入学习贯彻鲍卫忠精神,开展了“莺飞”专项行动,为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