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六项强化措施法治建设工作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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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照年度全州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依法治州工作目标及考评标准要求,结合单位职责,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监督为手段,狠抓六项措施落实,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法制化、程序化和规范化,有力促进了法治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抓好 “ 一局三中心 ” 普法宣传教育。完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贯彻《红河州国家机关 “ 谁执法谁普法 ” 责任制》,积极开展 “ 法律六进 ” 活动,切实提高全体干部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道德教化并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制订切实可行的法治学习和参加各级组织的培训计划,明确重点内容,突出重点对象,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使普法工作具有更实质性、针对性的内容,更能贴近工作实际,能更好地指导开展政务服务、投资项目审批和公共资源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调整清理工作
按照《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红河州推行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及《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地方批准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文件的通知》,废止了涉及交易服务和综合服务费两项行政事业收费,根据以上文件要求对涉及的行政权责进行重新清理,清理完成后,目前只保留行政确认 1 类职权事项,共涉及职权事项 4 项,对应的责任事项 20 项,追责情形 20 项。清理出的 1 项权责履行情况均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未出现权责不清、权责交叉、职责缺位、越位废止等问题。
三、推进 “ 法律进机关、进中心、进窗口 ” 主题活动
突出进驻窗口不同单位和对象特点 , 针对不同人员需求,采取有针对性的学法措施,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充分利用政务服务大厅各窗口办公场所和政务服务中心信息网站等阵地,建设各种法律法规宣传专栏,为政务服务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提供条件,同时也为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法公开工作
及时开通了 “ 法治在线 — 云南普法微信平台 ” 并确定信息联络员并加入 QQ 号, 2016 年,通过信息公开网站的宣传,充分发挥各项职能作用,以推动审批、简化审批程序等工作为重点,依法依规办理好群众咨询投诉案件,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并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法治红河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率,积极营造 “ 法治红河共建,平安红河共享 ” 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州经济社会的发展。
五、搭建网上服务平台
配合州政府建立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 “ 互联网 + 政务服务 ” 明确责任分工,实现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整体推进,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覆盖全国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 “ 互联网 + 政务服务 ” 体系,大幅提升政务智慧化水平,让政务服务更聪明,让企业和群众办事理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六、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规范行政行为
坚持以依法行政统揽政务服务工作,把依法行政这根主线贯穿到行政行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接办件、公共资源交易、安全督查、隐患排查治理等监管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人人守法,事事依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 供稿:依法治州办 根据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上报信息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