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首家旅游警察大队在建水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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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建水县旅游市场治安管理服务工作,保障建水旅游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4 月 27 日,建水县正式成立旅游警察大队。据悉,建水县公安局旅游警察大队是红河州首家挂牌成立的旅游警察大队。




建水历史悠久,人文荟萃,素有 “ 滇南邹鲁、文献名邦 ” 之美誉。现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5 个,建水文庙、 “ 滇南大观园 ” 朱家花园、大型古民居群团山村、纳楼司署以及众多的文物古迹至今保存完好,紫陶工艺、彝族花灯、哈尼族铓鼓舞等民族民俗文化艺术璀璨夺目。 1994 年,被命名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和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厚重的文化底蕴和雄奇的自然景观构成独具魅力的旅游资源。近年来,建水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旅游服务业发展,凭借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丰富的旅游资源、优美的乡村旅游环境,大力实施以旅游为龙头的服务业突破战略,旅游品牌越做越靓,旅游节会精彩纷呈,吸引了广大游客。
成立建水县旅游警察大队是按照建水现在旅游发展需求,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批准设立的,是发展全县旅游,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倾力为来建水的游客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为其提供亲情服务和人文关怀,是着力建设上善建水新家园的重要举措。




旅游警察大队与质监、物价等其他监管力量联动 , 联合执法、信息互通 , 形成多部门联勤联动、联合执法机制 , 实现行政执法、治安处罚和刑事执法的统一。任何涉旅报警、求助 , 旅游警察率先接警,属于职责范围的高效处置 , 属于其他职能部门管辖的 , 及时协调处理 , 定期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打击合力 , 更好地打击违法犯罪、服务市民游客。
设立旅游警察队伍,标志着建水依法治旅工作全面步入正轨,也标志着建水旅游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服务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是建水全面落实《旅游法》的具体体现,是引领建水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