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第一次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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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华旺、张淳凯

  131日上午,红河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安排部署2019年第一次督导工作。会议由州委政法委副书记杨家春同志主持,州委政法委副书记王树额同志出席会议,州纪委州监委、州委组织部、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抽调参与督导工作的同志、州扫黑办工作人员共计33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对扫黑除恶督导工作的重要意义进行了强调。宣读了《红河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第一次督查指导工作方案》,对即将开展的督导工作提出了要求。

  会议指出,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已进入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的“治根”阶段,必须在真督实查上下功夫,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扫黑除恶督导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指示精神、牢牢把握专项斗争政治方向、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的重要举措。这次督导工作目的是为发现全州各地各部门当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全面准确了解情况,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短板的具体措施,逐项逐点指导问题整改落实,确实推动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会议要求,督导组全体成员一是要提升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州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上,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支持和配合好督导工作,确保督导工作取得实效;二是紧盯目标任务,明确督导内容、熟悉督导方式、提高督导实效,围绕督导中心工作贯彻落实好各项安排部署,确保整个督导工作顺利开展,为全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作出突出的贡献;三是督导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精神,带头执行纪律规定,驻点督导期间一律不得私自离开驻点,不得发生任何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严格遵守保密、回避、请销假等规章制度。(赵华旺、张淳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