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消”协作齐联手 凝心聚力铸平安
来源:红河州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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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检察蓝+火焰蓝”工作合力,切实履行检察监督和消防监管职能,加强检察公益诉讼与消防行政执法有效衔接,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红河州人民检察机关联合消防救援大队召开“检消”协作联席会,并深入辖区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蒙自市人民检察院
  蒙自市人民检察院会同蒙自市消防救援大队召开蒙自市“检消”协作联席会,蒙自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冯应伟、蒙自市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谭纪明出席会议,第四检察部干警和市消防救援大队有关部门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双方对《云南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云南省16部门《关于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两个文件进行学习,并就消防安全“检消”联合检查专项工作开展座谈交流。
  蒙自市消防救援大队介绍了近期蒙自辖区火灾形势、消防安全责任工作推动落实情况和遇到的困难问题,就行政机关职责职能划分、突出消防风险隐患点排查整治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积极交流探讨。
  蒙自市人民检察院表示,将全力贯彻落实好州、市消防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监督协作机制意见要求,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平台优势,引导相关单位部门共治共管,督促行政机关充分履职、责任单位依法整改,推动火灾隐患防范化解。最后,双方就加大协同治理、日常联络、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检查、保障协作等方面达成共识。
  泸西县人民检察院
  泸西县人民检察院与泸西县消防救援大队共同组织召开“检消协作”联席会,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韩丽、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黄韡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一起参加会议。
  会上,泸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黄韡在对协作机制表示充分肯定并寄予厚望,同时具体介绍了2022年以来泸西县火灾情况、火情特点、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和遇到的困难。
  泸西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段学海对公益诉讼职能及在消防安全领域开展工作情况作了介绍,泸西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韩丽就今后的联合检查、线索移送、沟通交流及协作机制的落实等方面作了强调。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和建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专业优势和监管优势,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联合建水县住建局、县卫健局深入辖区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期间,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建水临安达生医院、泰和花园小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详细检查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档案台账是否完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消防车道及疏散通道是否畅通以及工作人员是否熟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等方面。针对存在的隐患,检查人员现场提出了整改指导意见。
  检查组要求:大家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做好消防安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严格用电用火用气管理,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常识,切实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最大限度降低火灾风险;要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要强化重点部位的管控,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及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工作,持续筑牢消防安全防护网。
  消防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是一项保障民生、保障经济、保障社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下一步,红河州人民检察机关与消防救援大队将进一步落实“检消”协作机制、拓宽协作领域,不断发挥各自资源优势、专业优势和监管优势,合力筑牢消防安全线,共同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同时,也将通过“检消”共建,促进双方互鉴互学,提高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双融双促双提升,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