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元阳法院 20名干警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天平荣誉奖章”及证书。
“天平荣誉奖章”是最高人民法院为鼓励法院工作人员热爱法院工作,增强从事法院工作的荣誉感,表彰法院工作人员献身司法事业,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作出的贡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颁发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荣誉证书和奖章的试行办法》规定,从事人民法院工作满 30年(边远高寒地区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实际年限不得少于 20年)的在编人员,经基层法院申报、州中级人民法院审核、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批,以最高人民法院名义颁发的荣誉,每年颁发一次。
元阳法院号召全院干警要向获得荣誉证书和奖章的同志学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信念,发扬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恪尽职守的优良作风,发挥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秉持清正廉洁、公正执法的职业道德,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检验、让人民满意的工作业绩。(作者:朱尤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