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梦的年龄。刚高中毕业的我来不及眷恋书香阵阵的校园生活,就一脚踏进了精彩纷呈的社会,成为一名法院人。身穿法院制服,肩扛天平肩章,头戴国徽大盖帽,感觉特英姿飒爽,威风凛凛,那时我是父母的骄傲和同龄人羡慕的对象。从一名书记员做起,对法律的认知是从零开始,但信心满满,不知疲倦。那时,一切都是原始的,没有电脑,记录用笔,靠手;一个法院一辆车,调查案件,靠走;法律知识全靠函授和自学。就是在一次次平淡无奇的记录中,在一件件枯燥的卷宗装订中,在审判员一次次耐心的教导和点拨中,在一次次理论知识与实践的磨合中,在跋山涉水、挥汗如雨的调查行进中……,我慢慢成长和体会。
二十八岁,花信年华。十年的学习,十年的磨练,十年的成长,从书记员到助审员,再到审判员。没有意气风发的洒脱,只有一步一个脚印。忘不了第一次主审案件时,不知是因为年龄的原因,还是办案经验不足,看到当事人眼中露出不信任的目光,窘迫、无助也冲击着我这颗还稍显稚嫩的心。证据如何判断?事实如何认定?法律如何适用?原来审判不仅仅是一次开庭或一纸判决那么简单。
三十八岁,成熟淡定还谈不上,但工作兢兢业业,独挡一面。二十年的法院生涯,不论是作为民事法官,还是刑事法官,基本上练就了一副跟任何当事人不苟言笑,外表威武淡定的功力,在法庭上总有一幅不怒自威的气度维护法官的尊严。虽做不到宋鱼水法官“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境界,但力求庭审程序严谨,法庭调查周密,法律思维缜密。选择法官这一职业,总觉得责任比别人沉重,比别人惶恐。出于对法律威信和司法尊严热爱的执着,我只能埋头苦干、不断前行。我享受的是辛苦付出后成功的愉悦,那怕是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笑脸或者一个理解的眼神。
四十八岁,落花结果的季节。组织的关心离开了心爱的审判台。卸下审判这份沉重的责任,步入发挥“中枢”神经作用的后勤部门,到了后勤部门,才明白上传下达、联系左右、衔接内外的职责要履行好更不容易,要达到领导满意,庭室合意,干警顺意,责任心、平常心、宽容心、团结心、进取心缺一不可。古语云“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我只能说经过在后勤部门的磨练,练就了我求同存异,换位思考、甘为人梯、有容乃大的胸怀和气度,认真的做每一件事,甘心情愿做一棵不为名利的小草,也是快乐的。
五十八岁、六十八岁……对我来说是一个梦想!那时,看着渐行渐远的青春,我只能翻看像册里泛黄的相片,感慨曾经依稀稚嫩纯真的笑脸和那些一起走过的岁月,对儿孙讲述办案的点点滴滴。回味无悔的青春,在法院工作的岁月,我也曾经青春美丽,活力四射,勇敢拼搏。我虽只是一名平凡而普通的法官,但我始终没有迷失自己,我的青春献给了正义的法院事业!
时间,总是一去不复返,但流逝的只是岁月年华,老去的只是朱颜容貌,留在记忆里的那份青春永远不会老。那时,我会站在属于我既定的轨道上,目送着那些逝去青春岁月,简单、健康、快乐、平安、知足的生活着。 (作者: 徐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