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红河州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州司法局代司法部授予蒙自市司法局草坝司法所所长何艳同志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何艳同志多年扎根于基层,服务于基层民众,热衷于人民调解工作,认真钻研业务,耐心细致,真诚奉献。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不断加强业务技能,善于利用民风、民俗,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她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致使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三年来,何艳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 267起,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 98.6%。何艳同志数年如一日,默默战斗在人民调解的第一线,为维护当地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作者:蒙自市司法局 徐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