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个旧市委政法委结合政法工作实际,经过前期的精心准备,委党支部以学习林志梅同志先进事迹为专题的“道德讲堂”第一讲在本委开讲。
林志梅,女, 汉 族, 1957年 3月生,江苏 如东人, 中共党员,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全国模范检察官,江苏省优秀共产党员,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工作以来,她忠诚履职,勤勉敬业、努力工作,特别是走上南京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岗位后,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结合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科学确定预防工作重点,先后探索推行金融系统联席会议制度,发起成立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开展百项重大工程职务犯罪预防等,创造了一系列为实践所证明、为社会所认同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新载体、新模式,为服务和保障南京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中央政法委号召,全国政法系统要开展向 林志梅先进事迹学习的活动。
学习活动中,委领导班子纷纷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谈了学习的体会和打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伟要求,政法委全体干部要深入学习林志梅的先进事迹,以忠诚履职、心系群众的公仆情怀,勇于创新、奋力争先的进取精神,勤勉敬业、埋头苦干的优秀品格,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职业操守,更加扎实地做好各项政法综治维稳工作。同时,要在全市政法系统广泛宣传林志梅先进事迹,扩大林志梅事迹在全社会的影响,提高执法公信力。
道德讲堂结束后,委支部还要求全委党员要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在下一步活动中,将围绕“学什么”“怎么学”主题,组织全体党员继续展开学习讨论。通过活动,全委党员纷纷表示,要学习她强烈的责任心,执着的精神,勇于担当、不断进取的意识,清政廉洁的品格,要立足岗位实际,真正把学习林志梅的先进事迹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劲动力,干好本职工作,发挥好政法委职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