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司法局荣获“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来源:开远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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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2022年8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40个单位“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开远市司法局荣获“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23年5月25日红河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上,与会领导为开远市司法局颁发了奖牌和荣誉证书。
  近年来,开远市司法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部署,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聚力依法治市,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积极履行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责,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市人民政府工作成效“红黑榜”考核,健全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和约谈制度,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抓实法治建设的责任担当。
  聚焦“八五”普法目标,提升全民普法力度。在红河州率先出台《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率先推动“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率先落实“三单一书”制度体系。
  聚焦矛盾纠纷化解,推进矛盾多元解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室、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及基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职能作用,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有效满足群众多元解纷化解需求。2022年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1574件,调解成功率达到100%。
  聚焦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建立市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选派53名法律专业人员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加强工作的监督和考核,2022年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宣讲151次,参与纠纷调解42件,提供法律援助300余人次,让公共法律服务走到基层群众身边。
  聚焦特殊人群管控,提供平安维稳法治保障。建设完成标准化的社区矫正指挥中心,有效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信息化程度。采取购买社会力量的方式,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心理辅导,实现了社区矫正对象由“管得住”向“管得好”转变。
  在今后的工作中,开远市司法局将珍惜荣誉、争优创先,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再接再厉、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