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高度重视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工作,较好地运用人民调解这一手段,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争议解决在基层,积极地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县共有 104个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929个村民调解小组, 3487名人民调解员。比上届的 776个村民调解小组增加 153个村民调解小组,比上届的 3208名人民调解员增加 279名人民调解员。总体上形成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交错、运转正常、功能互补、齐抓共管的调解组织网络。
二是加强调解业务培训。今年村级换届选举结束后,为使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从县司法局、法院等部门抽调人民调解业务骨干,先后对 13乡(镇)的调委会主任、副主任、调解员进行了针对性很强的专题轮训,各乡镇也普遍开展了不同层次、多项技能的专题培训工作,较好地提升基层人民调解队伍整体素质。目前,我县已举办专题培训班 112期,参训人员达 3350人次,培训面达 96.1%。
三是加大纠纷排查调处力度。截止到 8月,全县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共 189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 6636件,调解率 100%,调解成功 6512件,调解成功率 98%。目前,无一件因纠纷调处不当而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无一件因纠纷调处不当而引发民转刑事案件;无一件因纠纷调处不当而引发自杀案件。充分发挥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供稿:红河县委政法委 陈勒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