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屏边法院法官多方协调、倾心调解,成功化解136件业主起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逾期交房违约金的案件。
基本案情
136户业主与红河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约定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位于屏边县玉屏镇昆河路旁“屏边某某广场一期”所开发的房屋卖给业主。合同签订后,各业主按合同约定,按期如数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购房款项及专项维修资金等相关费用,全面履行了合同约定义务。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却未能如期交房。各业主认为逾期交房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屏边法院立案庭收到起诉状后,考虑到该系列案涉及人数多,要及时维护业主的权益,也要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及时打电话和双方当事人沟通,听取双方的诉求和辩解。随后,法官得知,逾期的原因主要是受新冠疫情和资金问题的影响,故无法向业主如期交房。
诉前调解
在充分了解案情后,法官联合该小区物业公司,组织业主代表和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小区物业公司代表到调解室,给双方当事人就案情充分进行陈述,发现业主所诉的逾期时间不对。法官当即帮助当事人确定合理的逾期时间及金额,针对业主代表所提出《商品房购销合同》约定中的问题一一作出释明,向双方当事人出示同类案件逾期违约交房生效的裁判文书,平衡当事人的利益,建议双方考虑两个方案:1、将违约金折抵物业费;2、将违约金折抵车位的部分款项。
在法官倾心调解下,最终125户业主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小区物业公司达成协议,随后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当即作出司法确认裁定书;另有11户需要车位的业主,与开发商协商用逾期违约金折抵车位价款。
至此,136件商品房逾期违约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为开发商公司节省近万元的诉讼费,既维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又为涉诉企业解决了困难,维护了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