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提供2部手机
动动手指
每天就能躺平
日进斗金
这样的赚钱机会
你心动吗?
若心动又行动的话
你就沦为了诈骗分子的帮凶
涉嫌“手机口”诈骗
等待你的不止一对“玫瑰金手镯”那么简单
5月23日,弥勒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线索,辖区赵某和令某存在涉诈违法嫌疑。获此线索后,民警迅速开展核查,并于当日15时30分在赵某和令某租住的出租房内将两人抓获。
经查,嫌疑人赵某和令某是情侣关系。4月初,令某在刷手机视频时,看到一则兼职广告,只需提供两部手机,动动手指,就能日入过千。在“高薪”的诱惑下,令某和赵某决定冒险一试这份高收益的兼职工作。
在对方的指导下,两人同时将两部手机放在一起,一部登陆QQ保持语音通话,另一部拨打对方提供的电话号码,通过开启免提的方式,搭建境外诈骗分子与受害人之间的“沟通桥梁”,以此帮助其实施诈骗。期间,两人利用两部手机及名下办理的5张手机卡共拨打电话1000余次,获利2601元。
目前,赵某、令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什么是“手机口”业务?
所谓的“手机口”,是指将两部手机用一根音频对录线连接,或同时打开外放,其中一部手机通过网络社交软件与诈骗分子通话,另一部则插入本地电话卡拨打受害人电话,实现语音中转,成功掩饰诈骗电话归属地,来降低受害人的警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弥勒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擦亮眼睛,不要出租、出借、出售手机卡及银行卡,更不要为境外诈骗分子架设“手机口”,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