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副院长刘宁笙到红河县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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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祖梅

20171022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宁笙在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安治强书记及红河县县长和涛等相关领导的陪同下到红河县人民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刘副院长一行首先来到了红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升级改造施工现场。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秦卫东向刘副院长一行详细介绍了诉讼服务大厅升级改造的工程进度、背景墙面的布局设想、服务大厅的功能区域设置等相关的建设项目,并保证于年底前投入使用。随后,刘副院长一行参观了已建好的科技法庭和两个正在装修改造的科技法庭,刘副院长边走边看边问,秦院长一一向刘副院长作了汇报。

最后,刘副院长对红河县人民法院近年来所取得的各项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希望红河县人民法院在当地党委政府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并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学深悟透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中去;二要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作为边疆法院,要挖掘少数民族特有的风俗制约特点,主动收集历史法治建设成果和经验,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积极作为;三要要加快诉讼服务大厅升级改造工作及科技法庭建设项目,切实为群众提供舒适、便捷、安全的司法服务环境,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九大献礼。(红河县人民法院  张祖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