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云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云南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发文通报了2017年度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先进通报,红河州被评为“先进州市”,河口、石屏、个旧被评为“先进平安县(市)”。
2017年,红河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紧紧围绕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新时代平安红河建设的总体要求,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全面推进平安红河、法治红河和过硬队伍建设,为实现全州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法保障,各项工作成绩斐然,年初提出的“五个所向”落地见效,即:围绕发展所需,全力确保了社会大局稳定;围绕群众所盼,建立了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围绕基层所求,全面开展了综合治理;围绕法治所向,扎实推进了法治建设;围绕职责所在,不断提升了队伍能力素质。通过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党的十九大和建州60周年纪念大会等重大节庆活动安保维稳任务,确保了全州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为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提供了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