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在2017年度全省综治维稳(平安建设)考核中被评为先进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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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华旺、刘一睿

  522日,云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云南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发文通报了2017年度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先进通报,红河州被评为“先进州市”,河口、石屏、个旧被评为“先进平安县(市)”。 

  2017年,红河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紧紧围绕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新时代平安红河建设的总体要求,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全面推进平安红河、法治红河和过硬队伍建设,为实现全州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法保障,各项工作成绩斐然,年初提出的“五个所向”落地见效,即:围绕发展所需,全力确保了社会大局稳定;围绕群众所盼,建立了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围绕基层所求,全面开展了综合治理;围绕法治所向,扎实推进了法治建设;围绕职责所在,不断提升了队伍能力素质。通过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党的十九大和建州60周年纪念大会等重大节庆活动安保维稳任务,确保了全州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为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提供了坚强保障! 

    红河州将以此为契机,发扬成绩,珍惜荣誉,将按照2018年州委政法工作会议确定的四个聚焦、四个着力工作思路,即:聚焦平安红河建设,着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聚焦法治红河建设,着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聚焦智能化建设,着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聚焦队伍建设,着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政法队伍,为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作者:赵华旺、刘一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