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河州全面深化改革督导员制度(试行)》要求,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切实扛牢压实责任,于11月2日—4日在书面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全体督导员对团州委、州科协、州人社局等部门的改革任务事项开展实地督察、指导,充分发挥改革督导员在打通关节、疏通堵点,总结经验、挖掘亮点,追效问责、提高质量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改革督导员制度落实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