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万春要求以法治化思维方式推进林长制走深走实
来源:红河政法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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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5日,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董万春下沉弥勒市、蒙自市林区一线调研林长制工作。董万春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资源保护核心,创新执法机制,强化法治保障,全力推进依法治林,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红河林长制走深走实。董万春先后深入到弥勒市竹园国有林场红坡头林区、弥勒市西三镇公益林管护区、蒙自市西北勒乡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基地、州属芷村国有林场杨柳井林区、中心苗圃等地,看望慰问一线林区干部职工,调研林区治安、共建共管、林长制运行、森林草原灾害防控和森林资源管护、林草产业发展等工作情况。 
  
  在弥勒市竹园国有林场、州属芷村国有林场,董万春围绕平安林区建设与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与林场干部职工深入交流。董万春指出,国有林场不但肩负着保护培育和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责任使命,还担负着管理好、守护好国有资产不流失、不被破坏的职责任务。在推进平安林区建设的具体实践中,要认真落实共建共管各项措施,有针对性地探索更加务实有力的方法路径,依法护林、依法办事,千方百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困难问题。董万春要求,一要在宣传教育上持续用力发力。要发挥基层林长和护林员源头治理作用,加强林业资源保护管理宣传告示工作,更加广泛地宣传林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边界底线,进一步强化群众森林资源保护意识。二要在增绿增收上持续用力发力。要在推广应用乡土树种、优势树种上做文章,既修复生态,又兼顾经济效益,用看得见、摸得到的鲜活事例示范引导群众念好“山字经”、作好“山文章”,让山绿起来、美起来,让群众得实惠、见效益。三要在依法治林上持续用力发力。政法部门和林草部门要不断完善林草行刑衔接机制,在“林长+森林警长”“林长+检察长”“林长+法院院长”的基础上,整合资源力量,积极探索更加务实高效的联合办案机制和工作模式,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持续完善林业保护法规制度体系,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和司法协同联动,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守护好绿水青山,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林长制走深走实。
  在详细了解全州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季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后,董万春要求,森林草原防灭火新防季已经到来,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火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精神,落实防灭火一体化要求,抓紧抓实防灭火应急预案、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责任落实、经费保障等各项工作。要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严密摸排风险隐患和短板弱项,采取有力有效的工作措施及早化解,及时处置,不留隐患。要针对重点林区、关键部位制定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抓实抓细日常巡查、卡点值守、隐患排查、火源管控、宣传教育等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火灾风险。要全面强化专业队伍建设和训练,落实人防技防的各项要求,认真做好备战打仗准备。 
  在调研弥勒市西三镇可邑村委会绿美乡村建设和森林康养产业情况时,董万春对可邑村委会的发展模式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在推进林草资源经济开发和林草产业发展过程中深入研究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认真谋实谋细林草产业发展路径。一是要在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方面下功夫。要通盘考虑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绿美乡村等建设任务,充分整合各类政策资源,千方百计提升森林资源总量质量,不断夯实林草产业发展基础。二是要在推动产业发展模式创新上下功夫。以林草资源禀赋为遵循,积极研究探索将现有林草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发展路径,推动本地优势林草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不断创新和拓宽林草资源经济发展模式。三是要在林地要素保障上下功夫。统筹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利用管理,以“项目工作法”锚定目标,以“一线工作法”精准服务,以“典型引路法”提速审批,积极送服务、解难题、促建设,以林草高水平保护助推红河高质量发展。
  州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佘建军,州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杨云鸿陪同调研,弥勒市、州属芷村国有林场有关负责同志汇报了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