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州委统一部署,7月5日,州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州委政法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议通报了干扰对抗巡视的典型案例;州委巡察组组长丁勇作动员讲话,对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董万春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州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州委第六巡察组有关人员,州纪委监委驻州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杨骐任出席会议;州委政法委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丁勇强调,巡视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和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州委决定对州委政法委开展巡察,是自觉践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新要求、有序推进巡察全覆盖的具体行动,更是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各项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工作思路的重要举措。州委政法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要把接受巡察作为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的重要举措。通过巡察,进一步压实责任,真正从思想上紧起来、责任上担起来、作风上转过来、成效上显出来,推动集中整治和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见行见效。
丁勇指出,巡察组将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审核汇报材料、听取工作汇报,统筹开展个别谈话、座谈调研、下沉了解等工作。同时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以及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对“一把手”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工作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执行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重点了解,对反映的重要问题进行深入了解。
董万春表示,州委政法委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严肃纪律、端正态度、认真配合,全力支持巡察组开展工作,实实在在汇报工作、全面真实反映情况、实事求是查找问题,扎实推进工作、强化问题整改,确保取得实效,以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为红河高质量跨越发展“保驾护航”。
州委第六巡察组将在州委政法委工作4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83 0873 6672,工作日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08:30—18:00;邮政专用信箱:云南省红河州A344号邮政专用信箱;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13日。根据巡察工作条例规定,州委第六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