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文化骨干“给力”公安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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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裴竹梅

  公安文化建设是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公安文化骨干是公安文化建设的中坚力量,是公安文化建设中公安文化活动的直接组织者、参与者,是公安文化的主要传承者、传播者、热情支持者。按照州局党委提出的以“善待为基础,铸魂为核心,严治为保障”的队伍建设方略,我市公安机关紧紧围绕“抓实事、抓小事、抓具体事、抓媒介、抓载体、抓活动、抓表率、抓训练、抓养成”的措施要求,努力打造一支具有“坚定的职业操守、专业的职业素养、良好的职业形象”的公安队伍,着力在发展和培养优秀的公安文化骨干的机制建设上求突破、展渠道、做文章,力求充分调动和提高公安文化骨干的热情与参与性,投身公安文化建设,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些成效。现就如何发掘公安文化骨干人才,充分调动他们的热情“给力”公安文化建浅探如下:    

  一、公安文化骨干现状 

  当前,我市公安队伍中成立文联小组,共有文学、摄影、等9个兴趣小组,具有书法、绘画、摄影、文学、体育等方面特长和爱好的公安民警数十人,他们已成为市局开展各种文化活动的中坚和骨干。 

  近三年来,共开展各类警察文化活动数十次,自编自导自演自制微电影、普法栏目剧十多部,多位民警在省、州、市开展的文化活动中获奖。自与开远电视台、开远人民广播电台合办的“开远警视”、“警方热线”栏目创办10年以来,共拍摄制作四百多部(条)专题新闻节目。各类文化活动的开展,在让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公安、理解公安、支持公安的同时,进一步丰富了基层警营的文化生活,陶冶了民警情操,也增长民警的知识才干,增强了身心健康,更增强了公安工作的“软实力”。 

  二、限制文化骨干价值实现的因素 

  文化文艺骨干对基层公安文化建设起着推波助澜、承前启后的作用,虽然基层公安队伍人才济济,但由于各种因素制约,公安文化文艺骨干在引领开展文化建设工作中还是遭遇到困境。 

  (一)认识偏差,定位不准。虽然当前多数基层公安已经开始认识到公安文化建设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性,但有的基层单位还是有人认为公安队伍是国家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日常工作是与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而与文化无缘,少数领导和民警仍停留于固有的思维模式,特别是一线部门的主要领导,认为文化工作是职能部门的事,自己部门的民警抽身搞文化的事是多管闲事,是不务正业,干好本职才是份内事,认为文化建设是“副业”,对“铸魂”工程的意义所在理解还不透彻、对警察职业文化建设的外延及内涵认识还存在偏颇、对基层民警的需求耳之不聪、目之不明等问题。这都是认识理解上的偏差,没有清醒的认识到文化建设对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性,没能将公安文化建设摆在与公安工作同步发展的重要位置。也致使本来有才华的公安文化、文艺骨干被各种工作压力和这些错误思想所牵制,打击了骨干进行文学和文艺创作的积极性,制约了文艺骨干在文化建设中充分展现自我和发挥的作用。 

  (二)舞台不宽,人才缺乏。我市公安机关现已成立新闻办、警民公共关系科、警察职业文化办公室、民警心理健康咨询室、电视栏目“开远警视”和电台栏目“开远警方”编缉部,以及公安文联和下属的九个兴趣活动小组等公安文化建设方面的组织机构。虽然机构是设置了,但由于警力有限,日常工作任务繁重,往往是几块牌子一套人马,百分百人员全为兼职,实质上没有专人专职负责公安文化建设工作,往往一个民警手上同时负责多项工作任务,有的机构设置只限于在墙上挂个牌,定期上报材料,应付上级考核,没能保证公安文化活动定期有质有量的开展,公安文化建设作为政工部门或警察协会等工作的一部分,只有这些部门在“敲边鼓”,虽然也有一些在全州公安文化建设方面也属领军人物的典型人材,但必竟是少数,加之没有形成全局一盘棋和局面,从而没有形成齐抓共“擂”的良好格局。少数基层所队的文化建设缺乏组织和策划,开展文化工作内容浅显、形式单一,没有与教育管理及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纯粹为“娱乐”而活动,没有搭建一个良好的公安文化建设互动平台,不能发现更多更优秀的文化文艺骨干;开展一项工作首先需要合适的人选,警察职业文化工作也不例外,从策划准备到组织动作,各个环节都需要有开展各项文化活动的人才。当前,多数基层单位没有建立民警专业人才档案,普遍存在文化骨干不多、水平不高的现象,特别是文化文艺作品创作方面的人才缺失,有时辛苦培养的骨干民警被政府机关或上级公安机关看中后就调离基层警队,致使基层警队疲于应付日常工作没有时间和人力去开展各类文化活动。 

  (三)任务繁重,精力受限。由于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所队公安工作任务的艰巨繁重,使警察职业文化建设的正常开展受到制约和影响,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使得基层民警长期在身心疲惫中超负荷运转。作为文化文艺骨干民警本身就必须完成一些角色变换。他们时刻肩负着公安工作的压力和职责,往往经常要加班加点超负荷地工作,无法兼顾文化创作与工作。另一方面,创作和文化活动的组织筹备都需要大量时间和精力,很多基层民警每天都疲于出警、走访、办案等工作任务,休息时还要照顾家庭,没有更多精力再去进行文化创作,导致文化文艺骨干在工作、创作与家庭等多重角色的冲突中无法平衡。由于认识偏差,有的文艺骨干民警的工作很难得到领导、战友们的支持,从而导致一些有着文化文艺爱好和专长的民警不得不放弃在文化创作上的追求,把精力用到日常工作和照顾家庭上去,个人专长得不到展现,个人价值不能更好的实现。  

  (四)硬件不足,机制缺失。基层基础设施薄弱是制约民警开展文化活动的因素,由于办公条件和基础设施限制,许多基层警队没有为民警提供文化学习、活动的场所以及资料和器材,导致骨干民警有思想却没有地点付诸行动。就拿市局的办公环境来说,10年前“高大上”的办公楼,10年后随着民警数不断增多,机构的不断调整,工作量的不断加大,现有的办公环境显得有些供不应求,更别说拿出办公室设置民警荣誉室、警察职业文化长廊、民警借阅室、文化活动室等专门的文化工作室了。其次,有的基层公安机关用于公安文化建设的经费不足,或没有将金费直接用于文化建设的基建上,就如公安文化宣传工作要用到的摄录编辑器材等都不能满足,在接到宣传评选评比等工作任务后,将经费用于请外援,没有让自己的民警亲自动手动脑进行编缉,虽评选结果优越,但却忽视了人才的培养和锻练这个关键环节,挫伤了民警投身各类文化创作的积极性,影响了公安文化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此外,由于在文化建设方面缺乏竞争激励奖惩机制和必须的专项经费,对文化建设没有完整、系统、长远的规划,没有形成机制性、体制性保障,导致公安文化事业难以发展壮大,因而其警队的文化特色就很难显现,更难产生社会影响力。 

  三、文艺骨干找准着力点,在基层公安文化建设中各尽其能,施展才华的几个着力点。 

  着力点一: 挖掘——让更多文化、文艺骨干脱颖而出。 

  挖掘出更多文化文艺人才,为他们提供一个“平台”。如何在人才济济的公安队伍中挖掘各有专长的文化文艺人才组建骨干队伍,如何识别不同民警的能力特长、性格特点、适合的专业岗位,为警察职业文化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就如“伯乐相马”,这是基层领导人才培养方面首先要考虑的问题,而领导的重视也是开展公安文化工作的保障。首先基层警队领导要淡化文化建设是“副业”的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公安文化建设就是“文化育警、文化强警、文化塑警”,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组织上全力保障,在行动上抓好落实,将公安文化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步推进。其次进行“赛场选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为避免埋没人才,保障有特长的文化骨干脱颖而出,有效发挥自己的才能,为广大民警搭建展示才艺的平台,积极开展“文学评比”“才艺比赛”等活动吸引广大民警参加,并通过组委会选评或广大民警投票评选等方式,从广大民警中发现文化人才骨干。最后,建立文化骨干人才库,每年开展文化人才普查,全面掌握文化人才结构、分布和特长,以便知人善用,关键时能拉得出来。 

  着力点二: 培养---打造过硬文化骨干队伍。 

  培育人才,给他们一个创作的“空间”。深入基层挖掘文化人才,完善文化骨干人才库,强化文化骨干的培训,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尽展他们的才华。一是通过层层选拔,吸收一批文化人才,做为后备力量,以防文化骨干的断层和脱节;二是文化文艺骨干是人才而不是全才,在发掘到培养对象的特长潜能后,应坚持从他们的个人性格特点和专长需求出发,在培育方向上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在培育方法上按照因地制宜、对号入座的原则,在培训内容上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用什么学什么、干什么钻什么的原则,使其达到在主攻方向特别专长、在其它相关方向通晓的目标。此外,还可以依托地方资源,加大对文化骨干的培训,努力建设一支具有较高文化内涵、文化素质的骨干队伍,邀请专家来警队指导各类文化活动,提升文化骨干的组织协调能力,全面提升公安文化活动的档次和水平;三是组织民警积极参加社会上有意义的文化活动,展示新时期人民警察风采,并鼓励文化骨干同社会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沟通交流,拓宽视野,打开思路,汲取营养,获取经验,确保使公安文化能多出作品、多出精品,提升文化骨干的创作能力和组织能力;四是人无完人,没有人是完美无缺的,我们不能要求培养的对象是通才、全才。培养对象在某一方面具有突出的可塑潜能的同时,也在其他方面存在着短板和不足。这就要求领导干部要具有一双“伯乐的慧眼”能够识人之所长、辩人之所短,在对基层骨干的培养中做到“扬长避短”,将骨干安排到他们所熟悉、擅长的领域担当重任,使其身上的闪光点得以充分绽放。  

   着力点三: 支持----增强文化骨干队伍的动力。 

  支持文化骨干、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为他们提供最重要的“保障”,充分调动文化骨干的热情,从多方面注入“动力”。一是业务上指导。年初制定计划,邀请资深专家有针对性的组织不同专长的骨干进行授课培训。组织文化骨干走进地方文化部门或其它州市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增长眼界,提高他们的创作水平。二是活动上帮助。要想优秀骨干安心工作、积极创作、踏实奉献,就要为其积极打造舒适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努力改善办公条件和生活设施,不断加强文化建设,真情关心骨干的身心健康,增强骨干对基层警队的认同感和幸福感。在开展活动时,主动协调提供场地,并在人力物力上提供服务与支持,积极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为骨干施展才华、贡献聪明才智提供舞台。三是政策上激励。俗话说:“要想马儿跑得快,得让马儿吃青菜”。在骨干人才培养中,要把培养与使用、贡献与奖励挂起钩来,完善文化骨干管理和激励机制,毫不吝啬地对积极参与建设的专业人才、表现突出的特长民警给予政治上和经济上的适当奖励,鼓励和带动更多的人投身到公安文化建设上来。四是搭建平台。出台《公安文化建设工作意见》,成立公安文化联合会,建立起多项保障机制,使公安文化建设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发展轨道。采取自愿加入、抱团组阁的形式,充实现有的文学创作、书画摄影、音乐歌舞、警体运动等文联小组,制定计划定期开展文联活动,构建民警文化活动平台。同时,在公安网设立电子书屋,为民警学习和查阅资料提供条件。利用互联网络、公安内网,开设公安文化网站,为民警展示才华、提高素质搭建平台。并以此展示文化建设成果、报道文化活动、开展民警间的文化互动、学习交流以及警民间的文化交流与社会互动,塑造现代警察新形象。  

  着力点四: 引领——-发挥文化骨干队伍的最大作用。 

  充分发挥骨干们的引领作用,让他们达到理想的“彼岸”。文化文艺骨干不仅要积极参加和开展各项文化活动,积极创作文化文艺新品,丰富警察职业文化内涵,还要充分发挥文化骨干的引领作用,一是做好“传、帮、带”,文化骨干充分发挥引领作用,运用“传帮带”这一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为广大民警传道授业解惑,全面提升民警职业文化建设的各项能力,带动全局民警积极参与和开展好警察职业文化建设。二是实现“以点带面”的传播效果,积极调动民警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使警察职业文化得广大民警的广泛认同,在公安机关形成上下互动、比学帮超的文化氛围,“增活力”、“强实力”,将公安队伍创建成文化纪律队伍,从而助推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是内外结合,警民互动。公安文化建设不应仅限于公安机关一家“孤芳自赏”,更不能出现“墙内开花墙内香”的局面。公安文化建设是要将警队风采通过丰富的文娱、宣传、教育等活动向人民群众进行展示,以促使人民群众了解我们的生活、认识我们的工作,进而理解并支持我们的工作,使得公安工作真正植根民众、依托民众,达到警民共建的良性循环。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通过警察职业的宣传功能和传播载体,要找准与社会文化的结合点,在“内外结合、警民互动”上做好文章,邀请其他单位部门文化人才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进来,与公安文化骨干们开展座谈、交流活动,共同分享警察职业文化的独特魅力和丰硕成果,更广泛、更充分地发挥警察职业“密切警民关系、树立公安形象”的重要作用。 

  近期,我局新闻办结合公安宣传工作实际,全新推出了一挡“警队风采录”在开远电视台《开远警视》栏目中播出,该节目将以系列片的形式推出,力争通过这种方式,把我市公安机关的警队精神和集中的呈现于社会,把卫士的风采根植于百姓的心中。(作者:开远市公安局  裴竹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