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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中尽显巾帼本色——记开远市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科长谢辉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 2018/04/20

   谢辉,2004年到开远市检察院工作至今,先后在反渎、侦监、控申、民行等多部门工作,历任副科长、科长职务。工作以来,该同志始终凭着女性独有的坚韧、果敢、细心,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得到上级业务部门和单位领导的好评。曾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和“优秀公务员”,连续两次荣获开远市“公务员三等功”。在全国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期间,积极探索,勇于尝试,因办案成绩突出,2017年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办案能手”。

  一、勤学善思,苦练内功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作为一名在基层工作的政法干警,没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是不可能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的,更不可能办好案。为了提高办案质量,她始终把自己当成一块海绵,孜孜不倦地不断汲取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养份。特别自2016年负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以来,该同志为尽快熟悉民行工作,在积极学习业务知识的同时,虚心向老同志请教,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面对公益诉讼这项全新的检察业务,她更是不放过任何一次学习机会,除通过网络、简报收集汇总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及案例,积累办案做法外,还积极主动与本院和外县市院的业务干警交流、探讨,集思广益,筑牢理论基础,在边学边干中,克服在公益诉讼方面欠缺的法律知识及方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积极作为,迎难而上 

  司法体制改革后,开远市检察院民行科人员由原来的4人减少为2人,科室里仅有谢辉一名入额检察官,外加一名司法辅助人员。该同志除了要面对日常事务性工作,完成绩效考核任务外,还积极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面对人少事多、工作压力大、案源缺乏等问题,她并未泄气,把压力变为动力。一是积极作为,带头认真履职。先后带领科室干警到环保、国土资源、农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防办等行政机关进行走访座谈,调取行政执法卷宗审查排查是否有对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违法行为存在该罚而不罚、处罚不到位等问题。在摸排线索中,自愿放弃休息日,深入到垃圾处理场、乡镇农村、田间地头,与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交谈、征询建议,挖掘线索。如当在发现开远市中和营镇政府在履行监管职责中,对农村环境的清理整治工作力度不够,使作为中和营镇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之一的远近冲水库的水质存在安全隐患,为此,立即向该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监管职责力度,并加强清理整治远近冲水库上游自然村的生活环境,防止危害水源地安全的行为发生。二是积极沟通,拓宽案源渠道。加强与自侦、侦监、公诉等部门的联系,对近三年来该院办理的涉及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的案件进行梳理,并利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等载体查找案源。同时,对本地新闻媒体进行实时关注,及时了解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公益诉讼线索摸排工作。通过排查,共排查梳理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件,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未收取到位的5件,涉案金额9496.92余万元;防空易地建设费未收取到位1件,涉案金额1.2万元;“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补助款被骗后未追回2件,涉案金额200万元。经依法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为国家挽回资金损失7232万余元。 

  三、抓住关键,大胆实践 

  公益诉讼案件办理难,不仅在发现线索案件本身难,有时更难的是调查取证以及应对一些阻力和干扰及不理解。如当在发现一起生产、销售伪劣食品案中,有欺骗消费者并涉及公共利益时,谢辉带领其他检察干警到有关单位调阅执法卷宗审查时,受到一定的阻碍,但是她不气馁,由于行政机关对公益诉讼的了解不够深入,她积极与行政执法单位沟通,通过反复与其交流,讲明提起公益诉讼的目的和效果,打消其在思想上的顾虑,获取支持和理解。为突破案件,她狠下决心,将民事案件当做刑事案件办理,在院领导的支持下,积极联合其他科室干警辗转多个县市调查取证,奔赴十余个集贸市场寻找商贩取证做笔录,并前往各银行调取相关交易明细,固定证据。另外,由于该案件的公益蕴含在私益之中,难以剥离,对案件损害结果、范围、影响都有一定的争议,诉讼请求怎么提也有分歧,面对该困难,她查阅大量资料,认真分析研究,积极探索,最终成功地向法院提出红河州首例民事公益诉讼,实现红河州在食品安全领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零的突破。 

  面对取得的成绩,谢辉认为:一个人的力量总是有限的,工作上取得的成绩来自于领导重视和同事的支持,不值得炫耀,而这些成绩,只是工作的又一个新起点,为了自己所钟爱的检察事业,她情愿在平凡的岗位上继续谱写着平凡而赤诚的奉献之歌!(作者:开远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