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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化解医疗纠纷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 2018/08/06

  赵振钦,男,汉族,19782出生,泸西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赵振钦同志有着丰富的律师工作经验和审判实践经验,曾多次受到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和红河州委、州政府的表彰。 

  赵振钦同志自泸西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三年多来,全程主导调解了61起医疗纠纷的调解工作并成功调解了59起(其余2起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过程中),带领全体工作人员克服没有可借鉴的成熟的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经验等种种困难,身先士卒、吃苦耐劳,积极探索和实践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模式和经验。通过多方努力摸索出通过引导、倾听、安抚、解释等步骤,综合运用冷热结合、单独谈话、分清责任、不偏不移、迅速反应、便民利民、先易后难、联合调解、个别调解等调解方法进行调解的方式和模式。 

  赵振钦同志注重医疗纠纷的预防工作,在开展调解工作的同时加强对社会面涉及医疗纠纷法律法规的宣传,借《刑法修正案九》实施的契机,加大“医闹入刑”的宣传力度,让医疗纠纷的处理回归到正常的法治轨道上,引导群众改变“医闹”的方式,依法反映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他带头深入医疗机构开展法制知识讲座,留心排查医方在诊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反馈给医疗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提醒各医疗机构做好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避免引发医疗纠纷。其主导调解成功的医疗纠纷没有一起发生违约、复调等情况,他的工作得到了医患双方以及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全县医疗纠纷得到有效预防,发生的医疗纠纷得到妥善化解,构建了和谐医患关系新常态。 

  2018年,赵振钦同志先后受到云南省司法厅和司法部表彰,被评为云南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和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泸西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云南省人民调解先进集体。(作者:孔令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