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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法院“集中送达”提质效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 2018/06/11

  由于送达地址不准确、地址变更或当事人无法联系等原因,“送达难”成了每个法院都面临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在案件数越来越多的今天,“难送达”成了法官心头的一块“顽疾”。为有效化解这一难题,提高送达效率,近日,弥勒法院印发《集中送达工作规程(试行)》,探索推行“集中送达”模式,将诉讼程序中的送达环节交送达组集中送达,为繁重的诉讼工作“减压瘦身”,让审判执行工作提速增效。

  一、集中送达,节约成本。集中送达将过去的单一、分散送达集中化,由各庭、局在每周二、周四两天将整理好的法律文书移交送达组,送达组再将需要送达的法律文书根据送达路线、地点范围、时限要求等分类整理后在全市各地进行送达。每去一地,即将全院在这个时间节点需要送达的法律文书集中送达,既避免了各部门的多次重复往返,又节约了时间和人财物的消耗,使审判资源得到更大集约化运用。 

  二、构建网点,高效送达。在未能及时找到农村受送达人的情况下,送达组可委托当地各村组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及家事调解员等基层审判辅助力量,由其代为送达,最大限度整合社会资源,提高送达效率。 

  三、强化职能,延伸服务。各送达组人员除必须熟练掌握关于送达的相关法律规定外,还要不断学习民事诉讼中的相关法律知识,在送达完法律文书后,对当事人提出的法律问题,能做出及时准确的答复。同时,对具有调解意向的当事人,可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使一部分诉讼案件得以快速解决。 

  四、严格考核,规范执法。送达人员除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外,还须注重仪表、文明礼貌,不得接受当事人请吃等。对工作中因着装不规范、作风不正、超过送达截止时间或发生错送漏送的,除给予批评教育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处理。 

  525日,弥勒法院送达组在第一次集中送达中,已成功送达24件案件42人次的法律文书。(作者:弥勒法院  朱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