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红河长安 > 政法专栏 > 法院天地

元阳法院“六项举措”全力决胜“执行难”

文章来源:发布日期: 2018/08/13

  为推动决胜“执行难”工作向纵深发展,元阳法院紧紧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采取“六项举措”,不断规范执行权力运行,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为全力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奠定坚实的基础。

   筑基础,搭平台,构建工作新格局解决执行难。2016年,县委政法委专题听取我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报告后,及时成立“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联系政法的负责同志、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担任副组长,21个县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14个乡镇分管政法工作负责同志为成员,县“两办”及时下发通知,同时配套下发《元阳县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要求。“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模式逐步形成,把单纯的法院工作,上升为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了组织保障。 

  借外力,挖潜力,完善联动机制解决执行难。一是执行工作联动到位。充分利用66名人民陪审员接近群众的优势,协助送达执行文书,参与执行,将法院单一执行变为社会广泛参与的联动执行,有效解决被执行人地址难查、思想工作难做、财产难寻等问题。2016年以来,共协助执行各类案件145件,占结案总数的24.33%。二是信息化成果运用到位。加强与银行、国土、房产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并借助执行网络查控室,及时了解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发现财产,及时控制,2016年以来,收到有效执行线索5条,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151.68万元,查扣车辆2辆,查封房产3处。推进淘宝司法拍卖平台建设,凡符合条件的执行标的一律在该平台进行。三是失信惩戒威慑到位。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坚持“纳入是常态,不纳入是例外”的原则。2016年以来,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85人次,采取拘留、罚款、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17人次,失信曝光后,自动履行义务13件。四是司法救助执行到位。对涉及老弱病残、下岗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案件以及赡养、抚(扶)养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执行,并根据被执行人经济情况,缓减免执行费。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无经济来源、生活又极度困难的执行案件,给予申请执行人适当的经济救助。今年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元阳支公司签订3个合作协议,即《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服务合作协议》、《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框架合作协议》、《执行无忧救助保险服务合作协议》,且已落实20万救助金。2016年至今共救助涉困执行申请人51人,发放救助金26.978万元;五是专项活动开展到位。开展“公开执行”、“迅雷行动”、“冬季行动”和“六月风暴”专项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群众监督执行,见证执行、参与执行,提高执行公信力。

  立规矩,重规范,扎牢制度笼子解决执行难。一是形成合力攻坚决胜“执行难”。 成立“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督察领导小组、执行联动、惩戒机制推进联络协调小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新闻宣传报道领导小组、拒执协调领导小组、执行信息化应用督导小组、执行措施保障领导小组,各领导小组均由院领导牵头,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全院干警全员参与,形成基本解决执行难“一盘棋”的格局。二是建立“全程分权制约”管理机制。执行局干警分为4组,即查控组、实施组、裁决组、内勤组,四组之间互相配合与制约,实现裁决权与实施权的分离,使执行案件从分配到执行方案的制定、从各种强制措施的实施到案件的中止、结案的每个环节都受到分权机制的制约。三是规范执行款物保管和发放制度。所有执行案款都必须汇入单独开设的执行专户,执行员无特殊情况不得直接经手执行案款现金,防止私自收费和私自截留挪用执行款物等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强技能,提素质,优化执行队伍解决执行难。一是强化政治素质,通过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及专项活动,整顿执行队伍,引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二是开展业务培训,通过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召开执行工作专题会、经验交流会、案例分析会等形式,推动执行干警整体业务素质的提高。三是加强廉政建设,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上廉政党课等方式,认真查找执行工作廉洁风险点,科学制定防范措施,全面堵塞制度漏洞,对违法违纪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确保案件不出事、队伍不出事。四是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代表委员临场监督法院执行,既让代表委员到现场了解法院执行工作,同时协助做好当事人工作,消除当事人怀疑和猜忌。2016年以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参与、监督执行案件235人次。 

  广宣传,造声势,推动社会参与解决执行难。一是出台宣传方案,突出执行宣传重点,用案例剖析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有关执行工作的法律法规、查处拒执案例,引导群众厘清“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界限,客观理性对待执行不能的法律风险。二是持续开展执行工作系列宣传活动。每月开展以“曝光一批失信老赖”、“ 发布一批典型案例”、“ 组织一次见证执行”、“ 开展一次法制宣传”、“ 推送一篇执行故事”、“ 制作一期电视专题”为主要内容的执行宣传 “六个一”活动,进一步凝聚起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参与执行的广泛社会共识,为执行难的基本解决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法治环境。

    抓保障,聚共识,力举全院之力解决执行难。针对目前基本解决执行难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要求高的客观实际,从充实办案力量入手。在脱贫攻坚、文明创建工作抽调人员较多,全院人手均很紧缺的不利局面下,坚持把满足执行攻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从各业务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充实到执行部门,补充执行一线力量,分散办案任务,减轻个人办案压力。目前,元阳法院执行局人员配备已经达到了13人,占全院在职在编干警总数的21%,超过了上级法院对基层法院执行部门干警占全院在编人员“19%”要求。同时,针对边疆山区道路通行条件差,执法办案路途遥远的实际,配备执行专用车1辆,并兼顾其他执法执勤用车随申请随使用,办案所需的物质装备优先配发满足执行部门执法办案和执行干警外出执行办案需要。严格确保办案经费投入,经费保障优先向执行部门倾斜,最大限度满足执行部门执法办案支出。(作者:元阳法院  朱尤应)